从岛城商品房交易近期投诉情况看,除以往的质量不好、虚假广告、面积缩水等老问题外,又出现了一些新动向―――
现状
在岛城商品房交易中,部分开发商为达到销售楼盘或获取更大利润的目的,不惜在房屋质量上、广告宣传上大做文章,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夸大其辞,诱惑消费者上当受骗。
但随着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对于不轨开发商惯用的一些伎俩,如前几年在购房中经常遇到的面积缩水、房屋质量不好、广告虚假等问题,消费者在购房时大都有所防范,因这些问题吃亏上当的越来越少。
但通过采访发现,今年以来,我市消费者对商品房的投诉又有所上升,除了房屋质量、广告虚假等老问题外,一些新动向值得消费者警觉,某些开发商在售房时程度不同地存有隐瞒实情、变更设计或非法交易等行为,使购房者深受其害,这类问题已成为时下购房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热点
隐瞒实情绿地变楼群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房地产市场求大于供的情况下,一些地角、价位适宜的商品房往往成为消费者追捧的对象。部分开发商在商品房还未竣工时就对外预售。由于房子还在施工,加之担心好房子被别人抢走了,消费者仅凭开发商提供的房型图纸,就冒然地签定了买房合同,并交上房款。
正是基于消费者的信任,个别开发商隐瞒有关后期房屋开发和周边环境等实情,致使消费者在购房后大呼上当,投诉不断。
市北区台东八路辛女士的遭遇就颇具代表性。今年初春,她在东部某小区看好了一套商品房,根据开发商提供的房型图纸和小区规划沙盘,辛女士非常满意。尤其是所购楼座前面是一块几百平方米的空地,售楼小姐说按规划这儿是一片花坛绿地,视野开阔,环境好极了。
可8月份房屋竣工交付时,楼前的空地并未变成花坛。到了10月份,两台挖掘机和一些施工人员开始挖掘土地,一打听,开发商要在此要建小区二期,而这些楼正好遮挡住辛女士家的视线。辛女士找到开发商质问,接待她的一位先生不耐烦地说:“她说花坛绿地你就相信了,为何你不到规划局核实一下?建二期有合法审批手续,有意见找规划局去!”
看到售楼人员的态度,辛女士真是既气愤又无奈,曾多次投诉到建设开发主管部门和市消协,但得到的答复却是无能为力,毕竟售楼小姐的信口开河算不了证据,开发商有合法审批手续。
变更设计休闲区变物业办
个别开发商在销售楼盘期房时,给消费者展示楼座沙盘或楼盘周边效果图时,故意夸大楼盘周边的环境功能,只有几十平方米的绿地说成上百平方米,或在用词上模棱两可,为日后变更设计埋下伏笔。
家住西镇的马女士日前在田家村周边的某小区定购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所购楼盘的效果图上标注前面30米是一处健身娱乐区。可当马女士入住时,一下傻了眼,距其楼座20米附近建了四间平房,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原先规划中的健身娱乐区挪至小区的另一侧。马女士与邻居一同找到开发商,谁知对方却说,根据小区整体规划需要,在建造楼房时重新变更了设计。当被问及在预售楼盘时为何不做注明时,开发商却笑而不答。自感上当的众邻们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向开发商讨个说法,以捍卫自己的权益。
非法交易房产证不见踪影
在房地产开发热潮中,个别不具实力,甚至没有开发资质的公司以挂靠、借壳等方式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由于其根本不具备经营房地产的资格,因此其擅自与消费者签定的购房合同均属违法,更谈不上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等有效证件。
金口一路的宋先生在石老人一小区买了一商品房,在签定购房合同时,宋先生问售楼人员房产证是否给代办,售楼人员满口答应,并承诺在宋先生拿到房屋钥匙三个月内办妥。可宋先生拿到钥匙后一晃半年过去了,多次催找房产证,开发商总是以分管人员出差或病休在家为由搪塞,无奈宋先生只得投诉到市建设开发部门,一查这家开发商根本就没有房地产经营资质,就因为开发商不具备经营房地产资格,至今办不下房产证,急得宋先生整天上访投诉,人也搞得精疲力尽,到目前仍无满意结果。记者张乃翔
提醒
市开发办一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房时,尤其是购买期房时,一定要查验开发商的“五证”,特别要看清是否有预销售许可证。同时,还应对所购房屋的户型及周边环境要现场核查,切忌只听售楼人员口头推荐和盲目相信沙盘效果图的模型。一旦遇到不法开发商,消费者要及时到市有关部门投诉,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程序
消费者投诉时,若是因开发商隐瞒实情、非法交易等问题,可到市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投诉。受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即派人查实,并及时反馈给投诉者;若是开发商变更设计、配套不完善或拖办房产证等问题,可到市规划局或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相关部门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