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是装修的黄金季节,也是不少项目交房的日期。但金孚大厦、双星金色海岸到了交房时间不交房,成为最近一段时间楼宇热线88762259反映最“热”的话题。本报记者与这两个项目的开发商取得联系,两家开发商都承诺将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给业主逾期交付的违约金。但是业主的其他损失怎么办?
案例一金孚大厦
耽误装修损失谁承担?王先生在位于山东路上的金孚大厦购房一处,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8月31日前,但是至今开
发商尚未书面通知交付。而王先生早已经和某家装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支付部分定金。但是金孚大厦迟迟不能交付,由此造成王先生对家装公司“违约”;而且如果开发商再拖延不交房,错过秋季的装修黄金季节,可能在冬天不方便装修。这样的损失如何计算,开发商有无责任?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昨日,本报记者来到山东路上的金孚大厦,看到该项目正在施工,通往楼道的道路也尚未完工。据金孚大厦售楼处的一位女士介绍,该项目是因为一直尚未通过验收所以耽误了交付。
康达青岛律师事务所汤书国律师分析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因为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另外一方产生相对于法律上第三人的违约责任,合同另外一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可再向本合同违约方进行索赔,因此,购房人对已签定装修合同的违约责任,最终应由开发商承担。
关于因开发商迟延交房而导致装修的不便,按照法律规定,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此类违约责任的计算,若合同有约定,则优先适用合同的约定;若合同无约定,则按照最高法院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行赔偿。案例二金色海岸
泳池“失踪”能否退房?与金孚大厦类似,金色海岸也是逾期一段时间不能交付,开发商答复本报记者说很快即可交付,但当初开发商在广告中承诺的恒温海水游泳池不再建设,变成了打乒乓球、篮球的运动场所。一些购房者就是冲着恒温海水游泳池,才在金色海岸买房的。那么现在购房者可否因此退房?如不退房如何要求开发商赔偿?
康达青岛律师事务所汤书国律师认为,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房屋出卖人对开发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明确,并对商品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至于购房者是否可以退房,则取决于是否能够判定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又称“实质性违约”),若通过合同、广告及其他证据组成的证据链分析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认定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则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从而可以要求退房、赔偿相应损失;也可以从欺诈的角度出发,在证明基于恒温游泳池这一特殊设施的基础上购买该房产,而现在则这一重要的购房的目的不能实现,从而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而产生退房、赔偿相应损失的法律后果。购房者不退房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未到位设施的相应购置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