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南区建管局相关人员介绍,龙口路20号东方大院为解放前的建筑。占地面积约577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4000平方米,非住宅约2000平方米。2006年12月30日,龙口路20号地块的拆迁工作正式启动了。 据了解,本次东方大院拆迁将涉及居民166户,经市建委、市财政局和市南区政府协商达成一致,拆迁资金由市财力解决5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南区政府解决。项目“招、拍、挂”取得的收益全部返还市南区。并按照市国土局确定意见,采用“拆建分离”的模式进行,由市南区政府组织对改造范围用地进行拆迁,居民采用异地或货币安置,拆除净地后进行招拍挂。
采访中记者获悉,截止目前,已经有80余户居民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补偿金额为每平方米8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