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我们家能不能申请廉租房?”家住刘家峡路的一位市民说,自己的女儿有残疾,现在已成年了,但仍和自己居住在一起,看到这次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放宽后,连忙赶来问一问。昨天是市区廉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后的首个申请日,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迎来了不少咨询和申请廉租房的市民。市内四区廉租房保障中心的电话更成了热线。 从昨天起,市内四区廉租房保障申请条件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2007年为61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应具有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应达到5年(含5年以上)。在三个条件中,收入和住房的核实是确定申请人是否能够参加轮候的关键。
据市南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居民提出廉租房申请后,主管部门还要对每个申请的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核实,特别是收入情况,以确保廉租住房真正让家庭困难的居民受益。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群众也前来咨询有关情况,而我市从2002年就开始了面对这一群体廉租住房的保障。当记者询问他们以前为何没来办理呢?这些居民说,自己以前并不知道有廉租房保障,昨天看了报纸后,才急忙前来了解情况。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市将廉租住房的申请下放到社区,一方面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另一方面也是想扩大有关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的人来了解廉租住房制度。
据了解,此次廉租住房扩容后,据初步估计,将有1.5万户左右的家庭符合申请的条件,要让这些家庭都能够了解政策、熟知政策,有关部门还应当加大宣传的力度。
符合调整后申请条件的市民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廉租房管理部门服务电话咨询:市南区为85841557,市北区为83838622,四方区为83721367,李沧区为87896999,市住房保障中心为82654572。 (记者 芦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