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导、政策倾斜、主管部门协同努力,青岛市成为全国租赁住房用地成功出让的“第一城”
2007年6月5日,伴随着我市第一个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河马石租赁住房项目的成功出让,今年青岛市政府新增住房保障方式的目标已基本实现。此举使青岛市成为全国首个成功推出租赁住房用地的城市,同时,也在全国土地出让种类上增加了一个新的成功出让的范例。
政策创新,租赁住房集中建设“落地”
事件重现
:2007年3月8日市政府督查室收到一份《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拟选河马石地块建设租赁住房有关情况的报告》……
近几年,青岛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和稳定住房价格等一系列文件,出台了许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住房问题,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向最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向中等收入家庭提供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向高收入家庭供应商品住房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保障体系。但是仍有部分家庭存在于保障体系之外,这些家庭既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又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于是,租赁住房——这一新的住房保障方式成为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夹心层”中的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又一新举措。
事件重现:2007年3月26日,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牵头,市建委、规划局和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在市北区召开了现场办公会……
作为全国首宗租赁住房用地——河马石租赁住房项目用地的运作过程,复杂而充满艰辛。从最初集中推出大宗租赁住房用地的意向确立,到全市范围内的广泛选址、摸底;从确定目标地块,到协商征地事宜、沟通补偿安置方案;从编制项目运作方案,到与集体签订直至最终的出让成功。在此期间,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与市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做了大量具体扎实的工作,从而确保“河马石”租赁住房供地这场“战役”的最终胜利。
工作首先从对“河马石”地块的土地历史、土地现状和村民要求入手。储备整理中心工作人员,吃住蹲点在“河马石”,用了三天的时间对土地情况作了细致的摸底,并很快形成《关于原河马石村土地情况》的汇总,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认为:河马石地块是市区内难得的一块能满足“相对集中建设租赁住房”的土地。据测算,如规划得当,不仅能够全面完成今年市政府承诺的3000套租赁住房建设总量,而且可以较好地解决“河马石”的相关要求和其大部分的历史遗留问题。于是,一场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非凡的土地攻坚战打响了。
打破常规,“河马石”地块运作特点多
事件重现:与河马石比邻的夹岭沟村有一片山林用地地处被征地范围之内,为保证被征用地的顺利完成。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打破常规,把这部分山林征为国有,并且不改变山林地的性质。
“像对待夹岭村山林地块一样,为确保‘河马石’地块按时成功推出,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很多打破常规的方式。”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人介绍说。
抢时间,规划征地同步展开。与以往地块推出时规划先行的步骤不同,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从3月26日接到“河马石”地块的任务,到4月30日前要求发出公告,有太多的工作需要摸清、太复杂的谈判等待完成。于是他们采取了与规划部门同步进行工作的方式。其间,与规划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工作进展,从而保证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为最终公告的按时刊出,争取了时间。
搞盘活,多重方式齐上阵。通常,对于土地项目采取的运作方式相对简单,如果牵扯到在征地补偿上争议较大的,相关部门也可采取将其暂时搁置,待条件成熟后再加以运作的方式。“河马石”地块由于其作为租赁住房用地的特殊性,使得相关部门在遵守政策的前提下,尽快将“河马石”地块运作成功。市相关部门在“盘活”上做足了文章。与一般土地的供应形势和地块用途设定不同,“河马石”地块的运作特色明显。首先,一宗地块涵盖了所有的供地形式。包括:协议出让、划拨和招拍挂。其次,地块的用途丰富。包括:安置用地、租赁房划拨用地、网点和住宅商品房用地。其中,网点便是依照国家规定,为保证当地村民的长期生计而设立的。
项目动工,租赁住房惠及市民指日可待
事件重现:4月30日,经市政府批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河马石租赁住房项目的土地挂牌出让公告。
6月5日,“河马石”项目土地挂牌顺利成交,青岛鑫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竞买成功。
7月11日,“河马石”租赁住房开工建设。
“河马石”租赁住房项目位于市北区劲松一路西、吴石支路北河马石村,项目占地106亩。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与其他相关部门协同努力奋战数月,为完成市委、市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切实改善民生,着力打造责任政府,促进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做出的岗位贡献。
2007年初,青岛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围绕着“两改、两增、两低、一稳定”的工作目标,在住房供应和保障方面更加突出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强调住房的公益性特征,坚持把土地收益更多地向民生倾斜。会议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的租赁住房建设目标:自2007年起,市政府将每年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筹集资金,专项用于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年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2.77万户中,不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且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这部分家庭的住房问题。2007年,市财政安排5亿元,开工建设租赁住房3000套。
“河马石”租赁住房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共计2745套,其中将建设套一住宅759套,套二住宅1986套。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工建设的2745套租赁住房实行了严格的户型控制,限定套一房建筑面积为40-50平方米;套二房建筑面积为55-65平方米。合理的户型设计,简洁实用的装修,既满足了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要,又节约了土地资源和建设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租赁住房这一新的住房保障方式,对于弥补现有住房保障体系的不足,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会起到重要作用。这一制度的建立,也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切实改善民生,着力打造责任政府,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坚定决心。此次租赁住房建设,采用了政府主导——企业代建——政府管理这一科学住房建设、管理的新模式,确立了政府在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中的主导地位,避免了完全市场化所带来的成本高、管理难等弊端。这也是我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的一个重要而大胆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