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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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民生、共享发展作为住房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更加注重住房供应的社会保障功能,更加注重住房政策的公共效应,全面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供应,稳定价格,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较为满意的住房保障,一直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
今年年初举行的青岛市住房建设会议,确定“两改、两增、两低、一稳定”作为工作总体目标。市长夏耕明确提出,要
充分认识到住房这一商品的特殊性,不能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政府必须有所作为,早日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难、住房贵”的问题。
为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力度。截至8月底,供应保障性住房107万平方米。其中普通(限价)商品住房66.1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26.5万平方米,租赁住房14.4万平方米。这些保障性住房的推出,对稳控我市房价起到了积极作用。8月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后,市委、市政府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进一步加大供地力度。进入9月份,又推出40.3万平方米普通(限价)商品住房。
9月5日,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成功举办了6宗储备国有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经过公平竞争,6宗土地全部成交,其中3宗土地以挂牌方式成功出让,3宗土地以拍卖方式成功出让。
挂牌出让的3宗储备国有土地以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用地与非限价商品住房捆绑出让为主,供应土地总面积9.5万平方米(合143亩),规划建筑总面积22.3万平方米。 1号地块位于四方区四流南路9号、11号、13号,为青岛百通城市建设集团与兴电置业有限公司联合竞得,成交楼面地价2810元/平方米。2号地块位于四方区宜昌路1号,竞得人为青岛金之菱置业有限公司,成交楼面地价商业为2090元/平方米、住宅为1460元/平方米。3号地块位于李沧区永年路15号,竞得人为青岛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楼面地价 2850元/平方米。1号地块将建设普通(限价)商品房52426平方米,限定销售合同均价为4578元/平方米。2号地块建设普通(限价)商品住房49500平方米,普通(限价)商品住房限定销售合同均价为4574元/平方米。这两处普通(限价)商品房均已确定了建设标准,其中四流南路9、11、13号,小套型不得低于总套数的30%;大套型不得超过总套数的10%。宜昌路1号普通(限价)商品住房部分的户型设计(以户建筑面积为单位)规定为:一室一厅(或两室)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以下,占总户数的10%;一室一厅(或两室)建筑面积66至75平方米以下,占25%;两室一厅(或三室)建筑面积76至85平方米以下,占30%;两室一厅(或三室)建筑面积86至90平方米以下,占20%;两室一厅(或三室)建筑面积91至105平方米以下,占10%;三室一厅建筑面积106至120平方米以下,占5%。
拍卖出让的3宗住宅用地中,1号地块位于市北区西吴家村250号,为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竞得,2号地块位于四方区萍乡路16号,竞得人为青岛名富投资有限公司,3号地块位于四方区南昌路158号,竞得人为青岛雁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今年市区计划供应普通(限价)商品住房400亩。截至9月5日,已供应723亩。其中,153亩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用地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发布拍卖出让公告,将于11月20日举行拍卖出让活动。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年内还将继续推出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用地,真正体现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影响房价,体现市委、市政府住房建设工作精神,实现土地收益回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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