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上市公司地产大鳄进入青岛 远洋地产收购颐中地产100%股权
9月28日刚刚在香港联交所挂牌的远洋地产10月28日晚宣布,出资约21.5亿元现金收购青岛颐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在业内已传播一段时间的收购传闻终于尘埃落定。
远洋地产进军山东市场
这是远洋地产借此首次进军山东房地产市场。公告显示,远洋地产在中国成立的间接全资子公司远坤公司、天麟公司于2007年10月
26日与青岛颐中房地产公司签署《主收购协议》,收购青岛颐中房地产的全部股权。
根据《主收购协议》,天麟公司将收购星日公司在颐中房地产公司所持有的46.26%所有权权益,远坤公司将收购自然人股东(33位)在青岛颐中房地产所持有的剩余的53.74%的所有权权益。待收购完成后,青岛颐中房地产将成为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告还称,收购完成应不晚于2007年12月31日。
据介绍,这项收购是远洋地产实施向中国高速增长地区发展并复制在北京成功模式的一个重要机遇。远洋地产认为,颐中地产在交通便利的地段拥有适合开发民用住宅项目和在黄金地段开发办公及零售项目的地块,以及适合进行综合开发的大型地块。收购完成后将会充实并完善远洋地产的土地储备,并为远洋地产在青岛市乃至山东省提供诱人的项目开发渠道。
现有经营团队将保持稳定
青岛颐中地产有关人士向记者证实了这项合作的真实性,并称现有项目将按原有计划推进,公司经营团队将保持稳定。
远洋地产公告中的有关内容也显示,本次收购附带一期权协议,主要面向颐中地产的核心管理层成员,期权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远洋地产公告认为,挽留原核心管理层成员继续留任原职,对青岛颐中地产的未来发展和成功至关重要,期权协议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措施。而且公告还称,期权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
一种新的合作模式
业内人士认为,远洋地产与颐中地产的合作是一种新的合作模式。作为上市公司的远洋地产,通过收购当地房地产公司可以实现快速的地域扩张,而对于颐中地产这样的本土公司而言,选择与上市公司合作,可以快速打通资金渠道,对双方而方,都是有所得。
颐中地产有关人士对记者说,打通资金渠道一是谋求上市,二是与上市公司合作,在目前的情况下,与上市公司的合作成为首选。
据悉,颐中地产与数家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上市公司进行过接触,最终选择了远洋地产。有业内人士分析,前一段时间,因为阳光股份在城阳高价拿地而曝光的阳光股份与颐中地产合作开发千千树项目一事,也应被视为颐中地产寻求合作的一次尝试。
公告中的一个细节,“收购完成后,远洋地产将在11月 15日或之前向颐中地产提供 9.5亿元的股东贷款,作为颐中地产的营运资金”能否可以作为颐中地产资金并不充裕的佐证尚不能下定论。但值得一提的是,颐中地产要谋求快速发展,依靠现有项目的自我滚动发展是远远不行的。
此外,100%的股权收购也是令业界广为关注的细节,控股和100%持股毕竟有着不同的意义。
远洋地产与颐中地产
资料显示,远洋地产成立于1993年,前身为原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中远集团下属公司,2007年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
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持有境内的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和境外的远洋地产(香港)有限公司,下属有19家项目公司及2个项目部。在北京、天津、沈阳、大连、中山等地有21 个开发项目。截至2007年7月31日,现有的土地储备总计划建筑面积约为860万平方米。公司在北京黄金地段及主要城区还拥有四个大型的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其中有3个位于长安街沿线。有关资料显示,从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远洋地产在北京售出的房屋建筑面积排名第一。
前中房协副会长顾云昌为远洋地产独立非执行董事。
青岛颐中地产成立于1998年,目前在13家公司持有投资,所有权权益由13.3%至100%不等,其中10家为房地产公司,截至9月30日,颐中地产已完成项目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并且拥有7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的房地产项目,目前颐中地产拥有土地使用权证、已签署土地出让合同或已成功中标的土地储备的规划建筑面积为118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