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今年全市房地产建设的一个重点,昨天召开的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确定了“两改、两增、两扩、一改善”的目标要求,在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之后,记者专访了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尚胜利。
尚胜利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2008年的住房保障将会更加到位。一是不断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逐步加大实物配租保障比例。2008年至2010年,市内四区每年建
筹廉租住房不少于3000套。
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2008年至2010年,每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不少于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2008年计划新开工普通(限价)商品住房50万平方米,竣工20万平方米。其中,在普通(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1000套,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用于销售的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用于租赁的控制在65平方米以内。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工作,除了已出台实施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和《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外,按照市政府要求,根据建设部等部委近期出台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我局正在起草修订我市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等管理办法,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发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