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滩旧村改造一期工程经济适用房已建设完毕。李军 摄
日前,本报刊发了部分市民对盐滩旧村改造工程经济适用房价格有一定疑问的报道后,引起较大关注。昨天,记者通过有关部门,查阅到了由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核定四方区盐滩旧村改造一期工程经济适用房有关价格事宜的通知》和青政发【2007】4号文的有关规定,最终确定该项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平
均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793元,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精神要求,最终销售平均价格与基准价格的差额部分,由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方式予以弥补。
该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按楼层、朝向、质量和楼幢位置等因素,在不高于15%的幅度内,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批准的基准价格。据悉,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已将盐滩旧村改造一期工程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报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平均销售价格没有高于基准价格,符合我市的有关规定。
据了解,盐滩旧村改造工程既有回迁安置房,也有经济适用房,工期长、安置比例大,施工过程中开发企业克服建筑原材料涨价、人工成本上升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一期工程经济适用房已基本建设完毕,在严格履行申购、公示、摇号及签订买卖合同等程序之后,预计今年6月即可交付。
记者 曹玺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