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幅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拍卖出让地块空间范围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商服用地出让金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工业(仓储)用地出让金总额为成交土地单价与土地面积的乘积。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或《出让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14日至8月27日,到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买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8月27日至2008年8月28日(上午9:30—下午16:30),到青岛市瞿塘峡路24号甲四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2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2008年9月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8年9月2日10时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五楼拍卖大厅(瞿塘峡路9—11号)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人将于2008年8月22日9时30分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集合地点: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东门(巫峡路6号)。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出 让人: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联系地址:青岛市巫峡路6号
承 办人: 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联系地址:青岛市瞿塘峡路24号甲四楼
联系电话: 0532-82679353
联 系人: 李惠琴、侯凤萱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