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济南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如何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矛盾,如何加强业委会的管理,《规定》中都有了详细的解释。

日前,济南出台《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如何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矛盾,如何加强业委会的管理,《规定》中都有了详细的解释。

配机构配人配经费 街道社区管好物业

《规定》中提到,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健全本辖区内区县、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三级物业管理监管体制,组织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落实物业管理政策规定,保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工作经费。

济南市住建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在政策出台之前,很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想帮老百姓做实事,解决问题却因为人员、经费等原因无法去很好地实施,“现在已经明确提出了要健全这三级物业管理监管体制,保障这些机构的经费和人员问题,总的来说就是配机构配人配经费,把过去没有落实的事情做出新的突破。”该工作人员说。

严选业委会成员 物管会代行业委会职能

《规定》中还指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政治素质高、热心公益事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业主义务,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约的行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社区党组织严格把关,优先推荐业主中的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楼长、道德模范及文明市民等先进人物。住宅小区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召开业主大会后未能按议事规则选出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或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由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委”)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很多小区的业委会成员鱼龙混杂,有的成员素质不高,还有的人直接带头不交物业费,规定出台后,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剔除掉,选择有能力、高素质的人担任业委会成员。”该人士说,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业委会存在的所有弊端,让所有的业主放心。并大力倡导由物管委来代行业委会的权利,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支出实行“酬金制” 设专用账户,费用支出三方说了算

《规定》中十六条指出,倡导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酬金制。实行酬金制的,全体业主应在管理规约中就预收物业管理资金的方式、标准、时间、违约责任以及物业管理资金收支公示、审计等问题做出约定。物业服务的人工、耗材等成本支出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核算办法和程序及时向业主委员会申报;企业酬金(利润)在合同中约定,每年底由业主委员会按照合同约定和年度评价结果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

济南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之前实行的是“包干制”,由物业公司直接管理保洁人员、保安人员。很多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便裁撤人员、降低服务标准,物业和业主互相不信任,由此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实行酬金制以后,由物业公司来测算小区需要多少服务人员,需要的物业服务用品的成本是多少,把总成本做一个公示,如果小区确定征用这家物业,会把总成本打入共用账户里,账户由物业公司、业委会共同管理,每支出一分钱,需要物业公司的章,业委会的章和业委会主任的个人章。物业公司能动的只是账户里应得的酬金,酬金为总成本的10%-20%。因为人力成本在不断上升,而物业公司的酬金是固定的,实行酬金制实际上是物业公司受益,不用承担人力成本随时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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