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切实保障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提高市民住房水平,青岛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一系列要求。
青岛新闻网11月12日讯 (记者李倍)为切实保障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提高市民住房水平,青岛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一系列要求。今天,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志鹏做客《行风在线》时表示,青岛市正在研究起草《青岛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过市政府批准后即可发布实施。
此次访谈中李志鹏介绍,共有产权住房与公租房同属于我国保障性住房范畴。其中,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保障对象家庭按比例出资,与政府所指定的机构共同享有房屋产权,并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
李志鹏介绍,按照国家和省内的相关要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按照“一城一策”的要求,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今年青岛市机构改革后,住房保障工作已经移交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沟通了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研究起草了《青岛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经市政府审批通过即可发布实施。届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就土地供给、共有产权住房的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积极做好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