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少建筑工人自2月9日(正月十六)开始陆续返青,2月12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最新通知!↓↓↓

不少建筑工人自2月9日(正月十六)开始陆续返青,2月12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最新通知!↓↓↓

市住建局:对省内返青工人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可不隔离观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今天发布《关于2020年建设工程新开工及复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其中强调,对省外返青人员必须自入青当日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对省内返青人员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可不进行隔离观察。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条件

《通知》提到,工程复工前,施工现场严格对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要求,围绕风险点和管控措施,突出对基坑施工、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临建设施等重点环节和消防安全的复工前检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工地围挡检查维护。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工程复工前,除了严格做好拟返青人员排查管理,落实隔离区域、做好卫生清理和消毒等工作外,还要落实工程复工后的管理方案和措施。

严格食堂管理。工程施工现场有食堂的,实行分餐式错峰分散就餐;工程施工现场无食堂的,可选择从取得卫生许可证且符合防疫要求的餐饮单位订餐。

《通知》规定,各建设工程结合实际情况,可在施工现场内划定独立区域作为隔离观察区。项目返青第一批省外人员,可在此区域内隔离观察;第二批及以后批次省外返青人员应尽量安排在施工现场外进行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报告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此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物资筹备、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进场存在困难的,可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协调解决。省外入青施工人员如需开具建筑务工证明,可由施工单位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开具。由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产生的实际费用可列入工程造价成本。

▌其他要求

《通知》还提到,复工前,各建设工程要将编制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安全生产方案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再通知拟返青人员返青;返青后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复工后,确保疫情防范到位,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此外,此前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2020年春节后建设工程新开工及复工有关事项的通知》,还对信息登记及口罩问题进行了明确↓↓↓

各建设工程要将所有拟新开工及复工进场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各建设工程要将所有新开工及复工返场人员再次进行逐一信息登记并向所属办事处或街道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春节假期到往何地(包括途径地点)、有无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14天内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联系电话等,发现来自湖北省及疫点或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隔离并告知街道、防疫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

各建设工程要统一为现场从业人员配发口罩,并要求佩戴,未佩戴口罩的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安排专人每天对现场人员考勤并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检查登记台账报监理单位核查,监理单位核查情况后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我要评论↓

返回新闻网房产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