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在前期印发的《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主要增加了信用修复、联合惩戒、信用信息认定、公开时限等内容。

《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共分七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主管部门责任;第二部分是信用信息,明确了信用信息的构成及优良信息、不良信息、黑名单如何认定;第三部分为信用信息的归集与交换,规定了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形成之日或应当知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录入省、市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第四部分为信用信息公开与修复,规定了各类信息的公开期限及不良信息如何修复;第五部分为信用评价与应用,明确了评价工作主体、标准、因子、依据、应用;第六第七部分为监督管理和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监督管理程序及施行有效期。

下一步,市质监站将全面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营造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市场环境,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建筑市场秩序日趋规范,推动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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