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查询预约须知

  为解决办事群众不便现场抽号的实际困难,增加抽号方式的灵活、便捷性,节省服务对象排队时间,自即日起,我中心开通相关不动产档案查询网上预约服务。预约人在预约前,须仔细阅读本须知。

一、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业务类别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登报声明

出具使用面积证明(办理供热证使用)

二、网上预约申请流程图

阅读网上预约须知

预约流程、注意事项、业务区域分类

选择业务类型

业务类型选定之后将移动显示业务提供要件及注意事项

填写预约信息

包括登记地点、办理时段、预约人、联系电话

预约申请信息表确认产生预约号

预约号发送至手机

凭短信通知和身份证太提前十分钟到服务台取预约号

办理业务

三、预约时间和件数

1、预约时间为预约申请第二天开始5个工作日以内的时段;

2、预约业务办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每日可预约数量:36个;

4、预约办理地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49号窗口。

四、友情提示

1、网上预约申请采用实名制,预约人须为不动产档案查询申请人。

2、一个身份证号码,一天只能预约一次。

3、一个手机号码,一天只能预约一次。

4、每个预约号只能申请办理一份证明或查询一处房产信息。

5、预约成功后无法在预约时间前来办理的,请务必于预约日期的前一工作日16:00前取消预约,以免因爽约次数过多而无法再申请网上预约。

6、爽约两次的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将无法再申请网上预约。

7、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代办查询、出具查询证明业务的:出示身份关系证明及查询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同一户口簿的出示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出示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夫妻之间的关系证明:出示结婚证)。

8、除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代办查询、出具相关查询证明业务的之外,自然人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请准备委托公证书(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事项)、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请根据实际情况备齐材料,所有材料都要原件及复印件。

欢迎社会各界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有问题请致电:0532-82660001

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登报声明预约须知

1.不动产权属证书和预告登记证明遗失

产权人为自然人(个人)提供:

①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产权人去世的,合法继承人需持身份证明、继承公证书或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产权人为非自然人(单位)的提供: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上加盖单位公章。

2.不动产他项权证遗失

他项权人为自然人(个人)提供:他项权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他项权人为非自然人(单位)的提供: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上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