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王小姐为远在外地的父母购买养老房,不料交纳了4000元定金后,才知道自己买了一处没有土地证的“小产权房”。眼看父母攒了一辈子的积蓄却换来一处“让人没有底”的房子,自己简直成了不孝女,她愤而向欺瞒自己的房屋中介讨要定金,结果中介公司以当时口头告之等为由,拒绝退还所交的4000元定金。
向往青岛 决定买房
新市民王小姐是家在外地的大学生,一心向往碧海蓝天、红瓦绿树的青岛,今年大
学毕业后,费尽周折在李沧区找到工作,实现了从小的心愿。可是租房住的生活并不方便,回家和父母谈起来,父母决定在李村买一套二手房,一是为了女儿住着方便,二是女儿出嫁后老两口还可以来青岛养老。王小姐遂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看好了一套二手房。这是一处套二楼房,面积近80平米,每平米3100元,比王小姐看过的类似房子每平米便宜1600元,涉世未深的王小姐自以为拣到了便宜,便迅速与之签订了一份房产认购合同,并向该中介公司交了4000元定金。
签了合同 房屋无证
根据合同要求,王小姐须在一星期内将买房所需材料交给中介,才能办理相关手续。但由于是替父母买房,相关手续从外地不能按时邮寄过来,这时冷静下来的王小姐想起来向中介要房产证复印件看看。谁料中介这时才告知她该房屋没有土地证,并说好多房子都这样,没土地证没关系,不影响房屋居住和使用。王小姐十分气愤,质问房屋中介公司为什么在签订房产认购合同前不说明情况,现在签了合同,房子却手续不全,她认为中介是有意欺骗,要求其返还定金,取消房产认购合同。但中介公司说当时说明情况了,是王小姐没听见,再说有房产证的话房屋价格也不会这么便宜,并以王小姐已签订房产认购合同并在规定期限内未备齐所需材料为由,不退还4000元定金。
投诉工商 要回定金
李沧工商部门接到王小姐投诉后经过调查,迫使中介公司退还了定金,并对该中介违规售房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工商部门为此提醒购房者: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性住宅。它一般由开发商与村委会合作,或由村委会自行开发建设。因用地性质,它不能获得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当然也不能上市交易。其“房产证”是由乡镇政府自制颁发的,卖房者是村委会。由于不存在土地出让金,也不用缴纳各种税费,所以成本很低,价格也很低,这也正是它大有市场的主要原因。
小产权房 风险挺大
购买“小产权房”有以下风险和危害:其一,因为“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所以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人没有产权证,一旦国家要征用土地,没有权属证明保护自己的权益;其二,这类房子不能上市交易;其三,如果是占用耕地建设,就违反了国策,扰乱了房地产秩序,购买这样的房子没有保护自己财产的安全。
提醒消费者通过中介购房前,一定要了解中介所发布信息的可信度,需要确认房产的证件是否齐全、产权是否确定、有无纠纷等,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