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炒股收入只需申报不纳税 早报昨邀请税务专家详细解读纳税申报新变化:年收入超12万的市民可通过两种方式申报
早报讯 一个年度内,工资、薪金、股息、红利等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均需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早报报道这一消息后,不少市民担心个人炒股收入要单独征税。昨天,接受记者采访的市税务局税收管理二处处长万伦鹏表示:炒股炒房两个新增项目只需申报,不会单独纳税。
纳入申报并不会纳税
“炒股炒房得来的钱需要交税吗?”市民李女士今年在股市挣了五万多元,而市民王先生则将2001年买入的一套房子卖出净赚12万元,他们都很关心这些收入是否需要交税。
万伦鹏解释说,“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住房转让所得”两个新增项目,目前不单独纳税,市民不必惊慌。他表示,新增项目算在财产转让所得项中,地税部门目前只对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申报时请你带齐材料
年收入超过12万的市民,可由本人、中介、代理人,通过邮寄、到窗口办理两种方式办理申报,昨天不少市民都咨询申报时应报送的材料。
据万伦鹏介绍,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申报时分3种情况处理:本人办理时需报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籍人员报送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纳税申报的,中介必须出示委托授权协议书原件、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并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纳税人委托其他人员办理纳税申报的,其他人员必须在申报表上签字,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授权协议书复印件。
不同人群申报地有别
万伦鹏还告诉记者,不同申报者的申报地点也不一样,申报地点具体分为四大类。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段海鹰 曾艳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