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作建房团队在青岛拿地建设老年社区一事,具体的情况我们还不了解。不过,合作建房是一种新生事物,我们将关注此事。”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有关人员对记者说。
据了解,对于集资建房,国家允许困难企业利用自有土地,为住房困难的职工建设住宅。而对于北京合作建房团队这种组织模式,目前政策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
焦点问题
1,合作建房有没有利润?利润如何分配?
答:在合作建设房的投资者中
,有的是为了自己居住而参与其中的,有的则纯粹是一种房地产投资。合作建房对于投资者来说,有一定的利润,利润将按照投资者参与时间的先后和投资额来分配。
2,合作建房与开发商有何区别?
答:现行的开发商建设住宅的模式以是开发商为主体,而合作建房则是通过基金会或信托的方式,聚集社会自然人或机构的资金实行房地产开发。
3,合作建房的房屋都卖给谁?
答:合作建房的房子一部分由参与建房的人自我消费,一部分通过正常的销售渠道对外销售。由于项目的开发过程与其他的商品房开发一样,因此可以正常销售。
4,个人投资的资金是否安全?
答:在资金安全保障方面,合作建房的资金存于银行,一方面由银行第三方监管。同时,由所有参与者选举产生一个日常的监督机构,与银行共同监管资金。
5,合作建房是集资还是投资?
答:合作建房既是一种集资,也是一种投资。在参与合作建房的群体中,既包括个人,也包括机构。
6,在外地有没有成功的项目?
答:近几年,国内在北京、温州、深圳等地都出现过合作建房的组织,但各自运行的机制并不相同,目前尚未有成功的先例。青岛项目是通过购买一家公司的股权来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