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出台奖励规定:早动手能多得补偿款
抓紧搬家每平方米多得260元
4月11日公布的拆迁补偿方案明确指出,此次拆迁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两种方式,其中房屋补偿分为就近房屋补偿和异地房屋补偿两种。
和拆迁范围同时公布的,还有此次两处拆迁区域的拆迁奖励规定:选择异地房屋补偿的,速迁奖励为每户奖励3000元和按产权证或计租表载明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260元,临时过渡补助每户补贴5000元,异
地安置居民每户奖励3000元,按照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应得拆迁补偿金的10%给予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速迁居民每户奖励3000元和按产权证或计租表载明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260元,临时过渡补助费每户补贴5000元,货币安置每户奖励3000元,属快速路三期拆迁区域内的,按照青岛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应得拆迁补偿金的10%给予奖励,属海底隧道拆迁区域的则按15%给予奖励。
选择就近房屋补偿的,速迁居民每户奖励3000元和按产权证或计租表载明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260元,临时过渡补助费每户补贴5000元,有独立卫生间和厨房的成套住宅,按产权证或计租表载明的建筑面积奖励10%,计入被拆迁房屋应补偿建筑面积。
非住宅方面,速迁居民每户奖励3000元,临时过渡补助费每户补贴5000元,选择货币补偿的非住宅房屋,增加10个月的经营性补助,选择货币补偿的每户将获3000元奖励。(在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家腾房者享受上述奖励,否则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