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公布了《青岛市2008至2012年住房建设发展规划》,确定了今后五年的房地产发展规模。从规划中获悉,在未来的5年时间里,将有71500户家庭通过购买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而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将构成我市三条住房保障性,让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和中等收入家庭能够各得其所。
据介绍,今后五年,住房建设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旧城区、城中村改造以及精品工
程建设为重点,大力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同时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多层次住房分类保障供应体系,逐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2008至2012年,全市开工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6900万平方米,按照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占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换算,共将建设住房70万套左右。
这其中,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77.5万平方米、71500套,约占房地产开发总量的10%左右。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加大保障住房建设力度,使我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基本解决市内四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在廉租住房建设方面,2008至2012年,市内四区开工建设廉租住房65万平方米,共约13000套。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面,2008至2012年,市内四区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62.5万平方米,共约25000套,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并逐步与廉租住房、租赁住房保障政策衔接。在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方面,2008至2012年,市内四区新开工普通(限价)商品住房250万平方米,共约33500套,通过扩大普通(限价)商品住房保障范围,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