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度3宗商住地入市,总占地13.12万㎡,建面26.37万㎡,最高起始楼面价988元/㎡。将于9月17日拍卖。

21020号商住地位于大学路北侧、海信路东侧,占地5.32万㎡,容积率1.8,建面9.58万㎡,起始楼面价988元/㎡,起拍总价9463万元。
21021号商住地位于平度市朱诸路西侧,大学路北侧,占地3.28万㎡,容积率1.8,建面5.52万㎡,起始楼面价538元/㎡,起拍总价2971元/㎡。

21019号商业地块位于平度深圳路北侧,规划衡州路东侧,占地4.51万㎡,容积率2.5,建面11.27万㎡,起始楼面价860元/㎡。
21020号、21021号地块有关要求:
(1)竞得人应在该地块项目具备交房条件后,组织并实施交房的同时达到“交房即可办证”的要求。(2)配建人才住房情况详见出让文件。(3)21021号地块分摊城镇住宅、商业出让土地面积 26132平方米,分摊划拨教育(幼儿园 )土地面积 6750平方米作为配建的公共设施无偿划拨给地块竞得人,在幼儿园验收合格后,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无偿交付市教育和体育局。(4)需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由地块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相关规定 3个月内无偿移交给平度市民政局。
21019号地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外资企业为独立法人),21020号、21021号地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法人 (外资企业为独立法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公开出让文件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非平度市工商注册竞得人,须于签订 《成交确认书 》之日起按规定时间(内资企业 30日内,外资企业 60日内)在平度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由新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进行开发经营。申请人需注册新公司的,在申请书中应有明确表述。
根据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确定平度市21020和21021号地块配建人才住房土地供应附加条件的复函》,21020和21021号地块租赁型人才住房配建指标集中落实在21021号地块,即21021号地块共计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不少于25744.44平方米、且不少于645套(间),21020号地块不再配建人才住房。
21020号和21021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网上土地拍卖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南村镇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详见附件1、2),再签订《成交确认书》,《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作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前置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投资合作协议》由南村镇人民政府负责内容解答、协议签订和监督落实工作。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附图通知书》(编号:CZ2021—16号)及平度市政府关于幼儿园配建规定,21021号地块分摊城镇住宅、商业出让土地面积26132平方米,分摊划拨教育(幼儿园)土地面积6750平方米作为配建的公共设施无偿划拨给21021号地块竞得人,在幼儿园验收合格后,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无偿交付市教育和体育局。
竞得人应在21020号和21021号地块项目具备交房条件后,组织并实施交房的同时达到“交房即可办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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