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园区规划开发分两期进行,先期规划开发“青岛胶州湾工业园(三期)”(以下简称“南区”),规划面积13km2,后期开发“青岛胶州湾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北区”),规划面积20km2。

青岛新闻网房产9月29日讯(记者杨海英)29日,青岛市环保局发布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根据公示,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开发分两期进行,先期规划开发“青岛胶州湾工业园(三期)”(以下简称“南区”),规划面积13km2,后期开发“青岛胶州湾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北区”),规划面积20km2。

项目名称: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

概要: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隶属于青岛胶州市人民政府,位于胶州湾西海岸,是青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主要载体之一,也是胶州湾保护与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园区规划开发分两期进行,先期规划开发“青岛胶州湾工业园(三期)”(以下简称“南区”),规划面积13km2,后期开发“青岛胶州湾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北区”),规划面积20km2,先、后期规划均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且分别于2009年7月、2010年6月获得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青环评字[2009]135号、青环审[2010]140号)。

规划范围

南区:东起大沽河入海口沿线,西至环胶州湾高速公路,南至洋河,北至跃进河,规划面积13km2

北区:北至营里路,西至环胶州湾高速公路,南以跃进河为界(西南侧至洋河),东临大沽河与胶州湾,规划面积约20km2。规划范围内不含码头和海堤,也不涉及岸线整治及填海造陆工程。

园区定位

以汽机车及配件、造船配件、大型供配电设备为主的装备制造业、橡塑材料为主的新材料、IT、电子信息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园区重点培育发展的主导产业。

园区开发建设要求

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山东省、青岛市产业政策,以及“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必须承诺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遵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产;限制生产能力严重过剩、新上项目对产业结构没有改善、工艺技术落后(已有先进、成熟工艺技术替代的除外)、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投资的项目入园;禁止“两高一资”、清洁生产水平低、万元工业产值耗水量大,以及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电解、制革、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项目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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