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要求为加快推进历史城区保护更新,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近日发布《市北区历史文化街区2023年第七批建筑修缮更新项目批前公示》,拟对市北区辽北路11号-1、辽北路11号-2、辽北路13号、登州路18号、辽北路5号甲、无棣四路6号、无棣一路7号甲、陵县路8-10号建筑进行修缮更新,其中无棣一路7号甲、陵县路8-10号为与传统风貌协调的一般建筑,其余建筑均为传统风貌建筑,总面积约2834.08平方米,建设单位为青岛市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是在深入理解城市文脉,理解建筑的基础上,按照原真性与可逆性的历史建筑修复原则,做好了保护与有机更新的统一,尽可能恢复建筑原有风貌的同时,对建筑进行最小干预的改造,同时建筑使用功能上考虑了建筑修缮后产业导入的要求,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后,产业导入提供载体和创造条件。
内容来源自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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