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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新六条
(一) 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二) 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
(三) 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
(四)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五) 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六) 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 点击查看详情>>
房市交易图
市场调控中存在的问题
1、中低收入阶层住房保障制度进展不利 截至2005年底,29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70个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福建、河南、云南、吉林、甘肃、内蒙古等6个省、自治区,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不足50%。
2、政府房产信息相互矛盾,公众一头雾水 2006年3月21日,国家统计局:北京一二月份房价同比上涨7.3%,而第二天,北京市建委、北京市统计局等部门对外公布:1至2月,北京市商品住宅预售交易平均价格涨幅为17.3%。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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