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菅会龙副主任来做客在线问政,就“全面放开落户政策”及“人才住房补贴”等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并热情回复网友们提出的问题。

    新闻网讯  21世纪人才最贵,高级人才的引进与城市发展建设息息相关。11月25日,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菅会龙副主任来做客在线问政,就“全面放开落户政策”“高层次人才引进”及“人才住房补贴”等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并热情回复网友们提出的问题。

    网谈一开始,有网友询问:“省政府规定青岛全面放开往届毕业生落户,请问青岛具体何时实施?”菅会龙回复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由市发改委牵头拟定,目前尚未正式颁布。但是外地人留青落户政策的问题,依据人才交流中心的工作职责,以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青岛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1年,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龄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一般性工作交流不能造成新的夫妻分居。

    在楼市低气压的大背景下,浙江省宁波市出台了一项“大学生买房补贴”政策。不少网友着急询问:青岛有没给各层次人才发放“住房补贴”或者“租房基金”的计划?菅会龙表示,青岛市仍按照2012年出台的《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补贴计划:对2012年以后毕业在青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研究生,在青就业期间可以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研究生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400元,本科生不享受此待遇。今年的研究生住房补贴已经发放完毕。

    菅会龙告诉大家,除了在青研究生外,为吸引和促进国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岛创新创业发展,青岛市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积极实施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政策。根据《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青发〔2008〕19号),对引进到青岛市工作落户或办理《青岛市居住证》,在青居住工作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部分优秀人才,实施购房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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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领资格与发放标准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补贴100万元;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享誉国内外的经济学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和知名人士等,补贴50万元;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泰山学者”或相应层次人员,一级演职人员或在国内外享有较好声誉的文化艺术名人,培养出在奥运会或世锦赛上夺得金牌的运动员的国家级教练员,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等,补贴30万元。

    安家补贴一次性发放,每个家庭只享受一次;夫妻双方同属引进优秀人才的,按一方全额、一方半额标准发放。

    根据《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等文件,凡符合发放购房安家补贴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当年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人才归口管理情况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处室集中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通过用人单位把补贴转发给引进人才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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