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25日从市人社局获悉,青岛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和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于26日正式启动。
一次性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今天启动申领
两项补贴可全程网办由单位集中统一申报改为个人随时申报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记者 6月25日从市人社局获悉,青岛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和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于26日正式启动。
根据政策,住房补贴的申领条件包括: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本市户籍,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住房补贴的标准为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一次性安家费的申领条件为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具有本市户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一次性安家费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每人只可享受一次。
优化申报流程后,两项补贴的申请更为便捷、高效。为切实惠及更多青年人才,住房补贴享受范围进行“扩容”,将补贴范围由研究生扩大至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500元住房补贴;同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现场申报改为申请人个人全程网上申报(也可现场申报),最大化减少企业负担、方便办事群众。一次性安家费政策在前期征求意见基础上进行了优化,一是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由3年及以上缩短为1年及以上;二是初次来青就业或创业时间,以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避免了因提升学历前曾在青就业或创业而无法享受安家费的情况;三是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分别申请、同时享受。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构筑更具竞争力的人才环境。同时,两项补贴申领时间由原来的每年申报一次改为随时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相应时间内申报补贴。
本着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思路,今年两项补贴申领均可全程网办。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先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网上办理的,可直接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在青创新创业安家费申报”模块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对提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现场办理的,可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办理。具体申领条件和程序等可登录青岛人才网或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阅《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记者 刘佳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