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莱西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随着疫情防控步入佳境莱西各项发展也是频频提速,新的一年,莱西发展又要加速了!近日,莱西又有多个村镇开始征地,涉及水集、望城、开发区、店埠等100多个村!征地补偿不少!
征地用途有风电场项目建设、工业、轻工业、公共设施、公路用地、普通商品房……这样看来莱西又有一批小伙伴要身价暴涨了!快来看看在不在你家附近征地款一共有多少吧!
征地公告
1、莱西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西征公告【2020】5号)
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莱西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北起X022与G204交叉口,向南拓宽至莱西即墨界。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望城街道办事处大望城村、韩家屯村、前冯北村、后冯北村、刘家庄村、生家埠村等村;姜山镇大泊村、邓家疃村、东岭后村、东庄村、后保驾山村、姜山二村、姜山一村、岭前村、七里庄村、前保驾山二村、前保驾山三村、荣家屯村、双桥村、孙岚庄村、西太和庄村、小泊村、前张家庄村、后张家庄村等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东起莱西莱阳界,西至大沽河东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开发区簸箕掌村、官道村、后周格庄村、街东村、前周格庄村、中周格庄村等村;水集街道办事处白玉庄村、沽河头村、南于家庄村、隋家屯村、展格庄村、风台埠村、封家泊村等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东起龙青高速姜山镇出口,向西至S214。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姜山镇后庞家岚村、前庞家岚村等村;夏格庄镇大宅科村、东双山村、李虎庄村、刘家疃村、马福庄村、宁家庄村、沙岭庄村、山西头村、渭田村、西双山村、小李疃村等村;店埠镇后沙湾庄村、后屯村、前朴木村、前沙湾庄村、前屯村、双河村、徐林庄村等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北起G517与G204交叉口,向南新建桥梁跨越青荣城际及蓝烟铁路,在前冯北村南侧接G204。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开发区房家疃村、古城庄村、星河庄村、焦格庄村、平林院村、新安村、院庄村等村;望城街道办事处东冯北村、东吕家埠村、东贤都村、前冯北村、西吕家埠村、西谭格庄村、张家泊村等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位于G308文石线莱西段(S502至S213)。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集街道办事处白玉庄村、茂芝场村、谭家庄村等村;沽河街道办事处郭旺庄村、后庄扶村、孙家泊村等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位于西起S214,向西在官庄村西折向东北,接S213。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夏格庄镇董家庄村、官庄村、岭南头村等村;沽河街道办事处刁家庄村等村;店埠镇东庄头村、耿家庄村、七间房村、桃花寨子村、天井山村、杏花村等村。
用途:公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根据《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莱西市自然资源局会同莱西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它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土地征收期间涉及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 3月24日开展由莱西市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莱西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968077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
2、莱西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西征公告【2020】3号)
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莱西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天津中路南,厦门路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集街道办事处夏屯村等村。
用途:商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为Ⅰ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根据《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莱西市自然资源局会同莱西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它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土地征收期间涉及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3月16日开展由莱西市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莱西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968077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
3、莱西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西征公告【2020】2号
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莱西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店埠镇官东路南,迟狼路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店埠镇天井山村等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店埠镇官东路南,迟狼路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店埠镇天井山村、狮子口村等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为Ⅱ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是根据《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莱西市自然资源局会同莱西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它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土地征收期间涉及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3月2日开展由莱西市相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莱西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968077。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5日
4、莱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0年第5号)
2020年2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289号)批准我市征收土地26.6667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店埠镇天井山村和左官屯村,总面积20.0000公顷,涉及店埠镇天井山村、左官屯村二个村土地。其中占用天井山村土地10.2838公顷(旱地10.0614公顷、沟渠0.0578公顷、坑塘水面0.0148公顷、农村道路0.1498公顷),左官屯村土地9.7162公顷(旱地9.4352公顷、沟渠0.0732公顷、坑塘水面0.0116公顷、农村道路0.1962公顷)。该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二:位于店埠镇永兴庄村,总面积6.6667公顷,涉及店埠镇永兴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水浇地6.1400公顷、沟渠0.0196公顷、坑塘水面0.1499公顷、农村道路0.4744公顷。该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289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968077。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4日
5、莱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0年第4号)
2020年1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莱西唐家庄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58号)批准我市征收土地1.9907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农转用)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马连庄镇河崖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河崖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232公顷、其他草地0.0168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位于马连庄镇河崖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河崖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位于马连庄镇河崖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河崖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四:位于马连庄镇河崖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河崖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五:位于马连庄镇河崖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河崖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六:位于马连庄镇河崖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河崖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七:位于马连庄镇河崖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河崖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果园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八:位于马连庄镇河崖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河崖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九:位于马连庄镇上洼子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上洼子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十:位于马连庄镇季家村,总面积0.033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季家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33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十一:位于马连庄镇北山口村,总面积0.0377公顷,涉及马连庄镇北山口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377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十二:位于马连庄镇郑家下夼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郑家下夼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十三:位于马连庄镇南森格庄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南森格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十四:位于马连庄镇西邹家下夼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西邹家下夼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十五:位于马连庄镇西邹家下夼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西邹家下夼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十六:位于马连庄镇大森格庄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大森格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十七:位于马连庄镇大森格庄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大森格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十八:位于马连庄镇大森格庄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大森格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十九:位于马连庄镇东邹家下夼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东邹家下夼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十:位于马连庄镇孟家下夼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孟家下夼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十一:位于马连庄镇斛斗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斛斗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十二:位于马连庄镇斛斗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斛斗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十三:位于马连庄镇大森格庄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大森格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十四:位于马连庄镇大森格庄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大森格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十五:位于马连庄镇于家屯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于家屯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十六:位于马连庄镇大森格庄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大森格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237公顷、其他草地0.0163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十七:位于马连庄镇西朱崔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西朱崔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十八:位于马连庄镇唐家庄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唐家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二十九:位于马连庄镇戴家院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戴家院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十:位于马连庄镇西朱崔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西朱崔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十一:位于马连庄镇戴家院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戴家院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十二:位于马连庄镇山北头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山北头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十三:位于马连庄镇戴家院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戴家院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十四:位于马连庄镇管家屯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管家屯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十五:位于马连庄镇管家屯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管家屯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十六:位于马连庄镇管家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管家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十七:位于马连庄镇管家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管家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十八:位于马连庄镇管家村和泗水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管家村、泗水村二个村土地。其中占用管家村旱地0.0102公顷、泗水村旱地0.0298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三十九:位于马连庄镇泗水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泗水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四十:位于马连庄镇郑格庄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郑格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四十一:位于马连庄镇郭家庄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郭家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四十二:位于马连庄镇东朱崔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东朱崔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四十三:位于马连庄镇东朱崔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东朱崔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四十四:位于马连庄镇仲家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仲家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四十五:位于马连庄镇仲家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仲家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四十六:位于马连庄镇管家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管家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四十七:位于马连庄镇鲁格庄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鲁格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四十八:位于马连庄镇下疃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下疃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四十九:位于马连庄镇下疃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下疃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五十:位于马连庄镇张家院村,总面积0.0400公顷,涉及马连庄镇张家院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旱地0.040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莱西唐家庄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0]58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968077。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4日
6、莱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0年第3号)
2019年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1810号)批准我市征收土地8.1661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姜山镇七里庄村,总面积3.3284公顷,涉及姜山镇七里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耕地3.2316公顷、农村道路0.0968公顷。该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二:位于水集街道范家疃村,总面积3.3213公顷,涉及水集街道范家疃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水浇地3.1464公顷、其他林地0.1446公顷、设施农用地0.0303公顷。该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地块三:位于水集街道炉上村,总面积1.5164公顷,涉及水集街道炉上村一个村土地,其中果园1.5158公顷、城市0.0006公顷。该宗土地作为轻工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1810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968077。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7
莱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0年第2号)
2019年12月2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1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1584号)批准我市征收土地1.6323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龙水街道星河庄村,总面积1.6323公顷,涉及龙水街道星河庄村一个村土地,其中建设用地1.6323公顷。该宗土地作为中低价位、中小套普通商品房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2019年第18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9]1584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3968077。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那每亩地补偿多少钱呢?
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
怎么样?有你们家么?
让我们一起期待咱的家乡变得越来越好哦~~
来源:莱西市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