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8日上午, 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开工暨全球招商推介仪式在青岛港举行,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清宪出席仪式并致辞,市委副书记、市长孟凡利主持仪式。
3月28日上午, 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开工暨全球招商推介仪式在青岛港举行,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清宪出席仪式并致辞,市委副书记、市长孟凡利主持仪式。
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是我市依托青岛港老港区转型发展的重要区域,是市委、市政府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是着眼未来百年发展的历史性工程,拥有9公里长的港口岸线和4.2平方公里宝贵土地,规划总建筑规模539万平方米。该区域的转型改造是城市历史城区更新发展的重大平台。
新签约14个项目 总投资额达213.5亿元
作为此次项目签约的主力,市北区围绕建设“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依托“1412”和“六个千亩”等载体,聚焦新航运、新贸易、新金融“三新”产业,全面推动产业招商和项目落地,持续完善产业生态,用新产业激活老城区。本次新签约的14个项目涵盖航运、贸易、金融、文旅等领域,项目总投资额达213.5亿元。
14个签约项目包括上海海事大学青岛研究生院青岛自贸区供应链研究院、船舶智能化装备研究中心、火元素北方总部 3个新航运项目,涉及航运智库、人工智能、智慧港口方向;融汇海运海洋产业专项发展基金、山东高速资本管理项目、青港商业保理总部、青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北汽金融产业聚集项目、融汇金融科技专项基金、“第一粮库”新金融产业园 7个新金融项目;阿帕网络企业总部 1个新贸易项目。此外,中信泰富跨国企业区域总部集聚区、福赛玺朋1923文化酒店、天空之橙项目分别涉及国际客厅、创新传媒、特色文旅行业领域。随着大量港区特色产业项目集聚,将初步达到“金融放大贸易,贸易撬动航运”的产业融合,形成现代物流、贸易、金融的产业生态圈。
其中,“第一粮库”新金融产业园项目,以青岛“第一粮库”旧址(馆陶路34号)现有建筑为依托,以保护和修缮为基础,打造具备新金融创新示范、运营模式示范和功能协同示范作用的产业金融示范区。该项目由北京英诺创新空间投资,投资总额为35亿元。项目建成后,年内将引入孵化创业期、成长期金融科技类企业20家左右,目前已有50余家内外资优质金融机构、智库和行业组织表达入驻意向,建成后将为百年馆陶路擦亮“青岛新金融集聚区”新名片。
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划分为五大片区
青报君从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获悉,港区的设计以三大动力、血脉连通为主要手段,塑造活力之星、未来之港。规划方案将邮轮母港区划分为乐海坊、探海坊、尚海坊、通海坊、居海坊五大片区,按照近、中、远期进行更新改造,逐步完成大港港区全面转型升级。
其设计充分追溯历史文脉、继承文化精髓、留驻青岛记忆;引爆爆点项目、吸引人流汇集、激活片区活力;延续激活热度、带动思想创新、保障长久发展。
乐海坊(启动区)
乐海坊(启动区)为活力时尚主题板块,规划功能为创新文化消费、购物餐饮、商务办公、旅游集散和邮轮配套服务设施,引领青岛时尚创新产业,成为宜业宜游的聚集地。开发利用筒仓、仓库等工业仓储建筑,在留下历史记忆的同时赋予新的内涵和功能。利用1号码头现有筒仓打造筒仓酒店、筒仓展览中心;利用2号码头仓库打造餐饮集市;在1号码头和2号码头之间陆域打造青岛源文化中心综合博览馆;在1号码头和2号码头之间海域利用高科技光影打造“青岛之光”;结合地铁2号线邮轮母港站及其周边的大港新天地等项目建设商务办公、旅游集散、休闲娱乐、餐饮购物综合体。
探海坊
探海坊为海洋探索主题板块,围绕海洋总部经济,培育新兴海洋及离岸金融等产业,发展海洋经济,规划1处360-380米超高层标志性建筑。
尚海坊
尚海坊为邮轮高端服务板块,规划建设邮轮总部、国际学校等,打造高端国际邮轮旅游目的地,提高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服务水平。
通海坊
通海坊为海洋创新融合板块,规划1处面向未来海洋发展的海洋科技主题展示馆,完善国际邮轮旅游目的地的服务功能,优化青岛海洋旅游体系。
居海坊
居海坊为综合配套宜居板块,着眼宜居宜业宜游,营造良好创业工作生活环境。同时,保留港区内现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岸线、验潮站、胶澳海关等工业、历史文化遗存,留住百年港口记忆。
未来的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将实现七脉连通,撬动城市年轮、连接城市基因,赋予港口时代活力。服务连通,区域协同,共同构建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文化连通,向外辐射,共同构建城市文化传承体系。陆上连通,区域衔接,共同构建城市快速疏导体系。绿色连通,花道相连,共同构建城市开放空间体系。地下连通,形成邮轮港区南北向、东向的大运量快速直接通道,奠定大港与青岛其他城区的轨交格局。
“真金白银”邀请全球“合伙人”
“投资青岛就是投资国家战略”。当前,青岛历史性地站在了中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最前沿,结合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攻势,对标国际先进邮轮港城产业发展模式,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以专业化、精细化、市场化为标准,整合国际资源,创新招商模式,用平台思维做发展乘法,用生态思维优化发展环境,聚焦“三新”、科技创新、新基建等产业以及总部经济项目开展精准招商,与全球优秀合伙人携手共赢。
重点方向和领域
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面向全球,聚焦航运、贸易、金融等要素,建设创新灯塔,打造青岛开放新窗口和产业新高地。
航运方面,托政府和龙头企业的号召力、创新资本的支持、生态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重点集聚航企总部、船舶经纪、船舶融资、航运交易、船舶管理、海事仲裁、航运人才培训等较高附加值航运服务业,打造中国航运开放创新高地。
贸易方面,抓住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机遇,发挥港区优势,重点集聚一批新兴市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供应链管理及应用企业、全球集采中心,打造开放多向的新贸易高地。
金融方面,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各类金融要素加快集聚,提高航运贸易融资与保险服务能力,大幅增加金融服务贸易客户数量,基本建成体系健全、力争将邮轮母港区建设成青岛独具特色优势、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金融产业平台,打造市场发达、创新活跃、紧密对接国际金融市场的创新引领区。
邮轮经济方面,积极培育邮轮产业核心运营主体,丰富邮轮产业生态,提升港口服务水平,集聚区域流量带动明显的优质资源,以邮轮产业激发老城活力;力争打造以免税商品和保税交易为核心、以港区商业载体为依托的进口商品消费中心,组建本土邮轮船队,积极导入具备国际影响力的邮轮产业服务品牌,搭建兼具区域影响力邮轮旅游产品销售平台,建成集“游购娱”于一体的国际邮轮港城。
相关招商政策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对标先进城市经验,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助推青岛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聚势而强、加快突破。
引进外资项目方面,对年实际到账外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新项目、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增资项目、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 2%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人民币。对年实际到账外资低于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低于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低于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 1%进行奖励。
引进现代金融机构方面,对在青岛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实缴注册资本50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亿元;50亿元以下、4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8000万元;40亿元以下、3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6000万元;30亿元以下、2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4000万元;2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0万元;10亿元以下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 2%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新设立和新引进的区域性管辖金融机构并在青岛市汇总纳税的,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引进总部企业方面,对在青岛新注册的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2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补;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给予最高4000万元奖补。在此基础上,市北区也出台了总部企业扶持政策。2020年1月1日以后在市北区新注册且经过认定的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年度区级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对企业高管(限10人以内)按其薪酬所得在市北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财政实得部分的 80%予以扶持。对于新引进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房地产项目除外)的中介人,按照该总部企业落户当年获得部分区级扶持资金的 5%予以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邮轮经济方面,对邮轮公司在青常态化运营予以奖补,其中,运营50个航次及以上的,给予300万元奖补。对以青岛作为访问港的邮轮公司和组织岸上观光的旅行社,按照上岸观光人数等要素,给予每航次10万元至50万元奖补。
投资引荐人激励方面,新引进外资项目奖励标准:新引进外资项目合同外资额须达到1000万美元及以上,其中,年实际到账外资额500万美元及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的,按实际到账资金的 0.7%对引荐方进行奖励;年实际到账外资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按实际到账资金的 0.8%对引荐方进行奖励;年实际到账外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按实际到账资金的 1%对引荐方进行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人民币。对引进境外世界500强企业直接投资项目的,按年实际到账资金的 2倍系数对引荐方进行奖励。对引进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直接投资项目合同外资或者年实际到账外资额达不到以上奖励标准的,对引荐方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奖励。
新引进内资项目奖励标准:内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年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以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0.6%对引荐方进行奖励;没有形成固定资产投资,年注册资本金实际到账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按实际到账资金的 0.1%对引荐方进行奖励。对引进境内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的,按年实际到账资金的 1.5倍系数对引荐方进行奖励。奖励限额:总投资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最高奖励100万元人民币。总投资人民币10亿元及以上、30亿元以下的,最高奖励200万元人民币。总投资人民币30亿元及以上、50亿元以下的,最高奖励300万元人民币。总投资人民币50亿元及以上的,最高奖励500万元人民币。
青岛因港而生,向海而兴。一百多年前,青岛这座城市从大港发端,港口与这座城市始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生共荣。一百多年后的今天, 青岛正着眼未来,坚持世界眼光、国际视野、全球胸襟,顺 势而为、乘势而上、聚势而强,以国际邮轮母港区为依托, 打造青岛下个百年历史传承的新地标,让百年老港区焕发时代光彩。
内容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