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4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房屋征收处李伟处上线市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针对北宅东陈村的拆迁问题
6月4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房屋征收处李伟处上线市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针对北宅东陈村的拆迁问题,李伟透露说,经与崂山区相关部门对接,东陈社区位于北宅创智谷片区规划范围内,目前正在进行盈亏平衡分析、房屋面积梳理、安置房屋户型征求意见等工作,村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正式启动搬迁时,将按照崂山区统一补偿政策给予安置补偿。
目前,青岛市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是按照《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青岛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政策执行,由区、市政府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发布征收公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按照青岛市房屋征收条例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由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和我市房屋征收条例的规定,评估确定补偿价格。补偿价格一般采取市场比较法,结合区域、楼层和朝向等因素确定,实行“一户一价”,并在征收现场进行公示。征用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时,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建议向咨询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咨询。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记者:郭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