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16日,青岛富航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含土地和在建工程)再一次流拍,此次拍卖相比4月份拍卖总价下调了6.03亿,拍卖起始价为10.72亿

9月16日,青岛富航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含土地和在建工程)再一次流拍,此次拍卖相比4月份拍卖总价下调了6.03亿,拍卖起始价为10.72亿,而上一次法拍价格为16.75亿。法拍破产财产为“人和路旧城改造项目”,涉及台东地铁站上10宗建设用地及在建工程,地上总建筑面积13.37万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其尚未履行的主要义务有实物安置(241户)和超期过渡费;未建设的B、C区周边遮光68户。

除了自身项目烂尾面,未安置,过渡费以及规划设计方面的问题外,台东的商业以“散装”为主,缺乏统一的规划和运营,以往陆续出现的几个集中商业运营有的失败有的惨淡告终,大型集中商业在台东除利群外均水土不服。

(流拍页面)

(位置)

“人和路旧城改造项目”系青岛富航置业有限公司通过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招拍挂方式取得,已取得10本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金均已缴纳。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威海路、菜市二路、台东一路、桑梓路围合区域(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除外),项目共分为A、B、C三个区域。占地面积17851.7㎡(含A区已占用的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拨用地943.20㎡),地上总建筑面积133708.20㎡。

其中A区已建成,B、C区仅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及用地规划许可证。

土地使用权证号、座落、性质、用途、面积及使用权年限情况如下:

总体经济指标

ABC三区

(1)人和路项目A区

东临菜市二路,西临人和路,南临桑梓路,北临郭口路,地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621.20㎡(包括住宅出让用地4405.6㎡,批发零售出让用地1925㎡,廉租住宅划拨用地347.5㎡及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拨用地943.20㎡),地下土地使用权面积6330.50㎡。

截至目前,A区已基本完工,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已经完成,待项目综合竣工验收。总建筑面积80306.3㎡(以房产部门核准数据为准,下同),其中:地上1层为公交室内停车场,2至4层为商业用房,5至32层为住宅,总建筑面积47319㎡;地下1层至2层为商业,地下3层至5层为停车场,总建筑面积32987.30㎡。

(2)人和路项目B区

东临人和路,西临威海路,南临桑梓路,北临郭口路。地上土地使用权面积6120.20㎡(包括住宅用地2241.60㎡,商服用地3596.40㎡,廉租住宅划拨用地282.20㎡),地下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838.00㎡。目前B区工程进度为土石方工程、基坑护坡基本完成。

(3)人和路项目C区

东临人和路,南临郭口路,西临威海路,北临台东一路。目前C区处于“三通一平”状态。

其他说明事项:

(1)人和路项目A区已建成,并已通过消防、环境保护、单体规划等验收手续;B、C区仅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及用地规划许可证。

(2)人和路项目A区因占用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划拨用地943.20㎡,一层室内停车场及三层办公、附属用房共计5485.00㎡无偿移交该公司。

(3)A区已建廉租房40套,面积约2000.00㎡,尚需在B区建设廉租房40套,面积2000.00㎡,建成后按规定无偿移交给市北区政府。

(4)根据人和路项目挂牌文件及成交协议书等文书,按照青岛市市北区城市建设更新局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内容及相关安置政策继续履行被拆迁人安置义务,其尚未履行的主要义务为:①实物安置,其中:a.被拆迁人住宅,人和路项目A区已安置189套房屋,应安置面积13166.92㎡(另就近上靠安置2161.78㎡),产权登记及过户手续等相关后续事宜由买受人承接;尚待安置155户,应安置面积10126.97㎡,就近上靠原则选择安置房,超出应安置面积15㎡以内的部分以拆迁时评估价(7600元/㎡)结合楼层差价结算;b.内街安置兼用房75户,应安置面积2886.819㎡,按照就近上靠的原则,超出面积部分按照1.5万元/㎡的价格购买;c.非住宅11户,应安置面积2529.18㎡,自然超出面积部分按2.2万元/㎡购买。②超期过渡费,前述尚未安置的被拆迁人的拆迁过渡费按照原建筑面积自竞买成交之次月起由买受人承担,拆迁过渡费标准为:兼用房及住宅为40.00元/㎡/月,非住宅为90.00元/㎡/月。

(5)青岛地铁1号线、2号线在人和路项目B、C区地下交汇,且拟建设换乘站,因此青岛地铁1号线、2号线建设施工造成的侵权及债权债务问题由买受人自行主张及处理。

(6)人和路项目总体规划可能涉及日照遮光问题,经初步日照分析(青岛市勘查测绘研究院《日照分析报告书》,工程编号C2019-1738),周边现状住宅遮光68户(包括B、C区建前满足日照标准但建后不满足的住宅16户,B、C区建前不满足日照标准且建后加重的住宅52户),目前正在协商处理中。

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优先。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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