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青岛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奖励资金的通知》。为进一步促进青岛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根据《青岛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建办字〔2017〕86号),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设立了“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类奖补资金”和“装配式建筑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对具备示范作用的绿色建筑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进行奖励。

青岛新闻网房产3月17日讯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青岛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奖励资金的通知》。为进一步促进青岛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根据《青岛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建办字〔2017〕86号),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设立了“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类奖补资金”和“装配式建筑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对具备示范作用的绿色建筑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进行奖励。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青岛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奖励资金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根据《青岛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建办字〔2017〕86号),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设立了“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类奖补资金”和“装配式建筑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对具备示范作用的绿色建筑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进行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实施途径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本市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在项目完成后对其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标准按照《青岛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建办字〔2017〕8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申请示范项目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报市财政局申请奖励资金。申报材料须统一按A4纸张制作并装订成册(附电子文档),一式二份于2020年3月10日前报青岛市建筑节能与产业化发展中心进行形式审核。新冠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可通过电子邮箱进行项目材料申报(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原件留存,待后期补充提交纸质版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绿色建筑项目

1.奖励资金申请表。

2.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建筑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公共建筑还应提供运行阶段的标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

1.奖励资金申请表。

2.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专家评审意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1.奖励资金申请表。

2.市级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证书或授牌文件(原件备查)。

三、奖励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1.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加强核算管理,妥善保存有关文件、原始票据及凭证等资料,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督查评审工作。

2.申报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奖励资金的,除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外,5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任何财政支持或奖励资金申请。

3.对违反有关财政奖励资金使用规定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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