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24日,青岛市李沧区与城阳区一齐发布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须知及计分排序结果公告。李沧区选房时间为11月25日和11月26日;城阳区选房时间为11月30日。
11月24日,青岛市李沧区与城阳区一齐发布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须知及计分排序结果公告。李沧区选房时间为11月25日和11月26日;城阳区选房时间为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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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选房须知及计分排序结果公告
据青岛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最新消息,11月24日,李沧区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须知及计分排序结果发布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以及李沧区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中关于轮候选房相关工作的安排。现将李沧区2021年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看房、选房流程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看房时间:
2021年11月25日、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看房地点:黄岛奋进路香江和苑项目(黄岛区奋进路453号),海岸华府项目(沔阳路1号),金水龙泽园项目(文昌路155号),秀水花园项目(枣山路168号),上臧炉房项目(宾川路99号),春和景明项目(金水路739号),王埠景苑项目(黑龙江中路317号)其它剩余房源因项目地点分散,不安排统一现场看房,届时根据图版选房。
二、选房流程
(一)准备材料:
1.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及《青岛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参加选房。
2.若本人无法参加,受委托人须持公证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入围人员身份证原件、户口簿、结婚证以及关系证明参加选房。
(二)选房时间、地点
三、选房注意事项
1.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综合计分排序顺序轮候选房。
2.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现场,不再另行通知。
3.入围人员选房时间限定5分钟,超过5分钟未能选定房屋的,由下一序号入围人员开始选房。
4.每位入围人员选好房源后,由工作人员在楼盘看板上做出明显标记,以便于下位入围人员选房。
5.对未能及时到达选房现场的入围人员,不可影响正常选房顺序,应在本组(上午或下午)全部选房人员完成选房后,再进行选房。逾期不到将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若入围家庭自愿放弃选房资格,可由候补人员按综合计分顺序递进参加选房。
6.候补家庭按照候补顺序号,依次选择剩余房源。
7.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参加选房并取得《选房定位通知单》后,因个人原因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四、签订合同及办理入住
(一)准备材料:申请人身份证、《选房定位通知单》
(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按照市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具体租金标准,根据配租家庭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
(三)时间安排:
咨询电话:
李沧区住房保障中心:84610097
李沧区振华路管修所:84651178
香江和苑物业办公室:86767072
监督举报电话: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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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选房须知及计分排序结果公告
11月24日,城阳区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须知及计分排序结果发布公告,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2021年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工作安排及要求,依据《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青土资房规〔2017〕1号)有关规定,对所有申请登记且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进行公开计分排序,并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11号)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46号)等有关规定,本次配租对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准予登记资格并符合配租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按政策规定单独划定批次优先排序选房。本次共受理符合条件登记家庭59户,计分排序结果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部门及市民代表共同监督下,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产生,现将本次计分排序结果、选房时间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二、选房地点
城阳区青特云镜营销中心(城阳区春阳路17号,电话:66569888)
三、选房注意事项
1.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综合计分排序顺序轮候选房。
2.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现场。进入售楼处前请配合做好访客登记工作,佩戴口罩,保持距离,请勿相互交谈,遵守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3.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租申请确认单》参加选房。若本人无法参加,受委托人须持已公正生效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
4.入围人员选房时间限定5分钟,超过5分钟未能选定房屋的,由下一序号入围人员开始选房。
5.每位入围人员选好房源后,由工作人员在楼盘看板上做出明显标记,以便于后续入围人员选房。
6.对未能及时到达选房现场的入围人员,不可影响正常选房顺序,应在本组(全天)全部选房人员完成选房后,再进行选房。逾期不到将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7.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参加选房并取得《选房定位通知单》后,因个人原因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8.取得《选房定位通知单》后,到相应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窗口签订租赁合同。
9.签约缴费。本次选定房源后,需现场支付6个月房租、6个月物业费和3000元押金,缴纳费用可通过银行卡刷卡、支付宝、微信扫描、现金(自备零钱)等方式支付,为避免缴费时间过长导致人员聚集,请尽量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
信息来源: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
编辑整理:广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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