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象:

凡具有市内三区常住户口,在本社区居住满一年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办理所需相关资料:

1、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个人申请、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并附上工资领取凭证复印件;
3、家庭房产证明;
4、婚姻证明,其中: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原件、离婚者提供离婚证、判决书及复印件;
5、残疾人要出具残疾证及复印件;
6、企业遗嘱要出具遗嘱补助证明;
7、失业者、协保人员要出具失业保险金、协保金领取证明;
8、年满18周岁的学生要出具学校证明;
9、户主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10、对生育二胎的提供计划生育部门证明;
11、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
12、其他特殊情况所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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