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困难救助

办理流程

一、办理对象:

1、因遭遇火灾、水灾等严重自然灾害、突发事故及其它突发紧急事件,造成基本生活设施破坏,无生活自救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2、因患大病、重病家庭,在各类救助后家庭支出的医疗费用明显高于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不含唯一住房),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3、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中,子女在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家庭生活存在严重困难且一年内未获得其它救助的。
4、年满18-29周岁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未单独立户、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50%范围内的重度残疾人和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50%范围内的单亲家庭,因患大病、重病、上学等支出费用高,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二、办理所需相关资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户籍证明;
3、低保证复印件;
4、居委会证明;
5、边缘家庭需提供收入证明;
6、学生在校证明;
7、造成困难的有关证明;
8、其他特殊情况所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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