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
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后,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本市城乡失业人员、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
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3、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政服务机构创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