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政策法规

●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 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后,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本市城乡失业人员、未就业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失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 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3、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政服务机构创办者。

●哪些人可以申请二次创业担保贷款?

正常经营、无不良信贷记录、初次贷款期间内按规定带动就业的创业成功者,在还清贷款后 3年内可申请二次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 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会同担保机构根据贷款人从事行业、经营状 况、还款能力、吸纳就业人数、项目评估和反担保等情况确定。
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贷款额度在15万元以上的,贷款期限内至少吸纳1名本市户籍 城乡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就业;贷款额度在30万元以上的,贷款期限内至少吸纳2名本市户籍城乡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吸纳就业人员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按 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数为准。二次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其中,吸纳就业人数为新增就 业人数。

●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首次及二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分别不超过2年。对贷款期限不足两年的,按期还本付息后, 可申请给予剩余期限的再次贷款。有逾期还款记录者,取消再次创业担保贷款资格。

●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和贴息是怎么定的?

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首次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 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不属于微利项目的,由借款人按照与经办银行的约定自行支付利息。 二次创业担保贷款不再贴息。

●什么是微利项目?

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房地产、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 氧吧)以外各类经营项目,经营项目以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为准。

●创业担保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创业担保贷款还款采取前12个月按月付息、后12个月按月还本付息的方式。其中,一年期以 内贷款可以采取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还款。

●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申请人应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为贷款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可采用房屋抵押方式和保证人担 保两种方式。
1、房屋抵押。申请人提供的抵押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产权清晰,未处于抵押或拆迁冻 结期,并征得房屋产权人以及同住人同意。
2、保证人担保。下列自然人可为申请人提供第三方信用反担保。
(1)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
(2)具有稳定职业且月收入5000元以上,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市户籍在职职 工。
其中,贷款金额在15万元以下的(含15万元),需1人担保;贷款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需2 人担保。保证人须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保证人之间为无限连带责任。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报哪些材料?

申请人应填写《青岛市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并提报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或由民政部门出 具的自谋职业证明(证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随军家属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 具的随军证明;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报到证》;
3、工商营业执照(或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4、营业执照注册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5、反担保证明。
申报材料需用A4纸一式复印4份。提供原件,递交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 需复印首页、索引、卡片),其他证件需复印完整,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本人。

●怎样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人通过人社部门的资格审查、经办银行的现场核贷、担保机构的反担保审查,签订《反 担保合同》和《个人借款合同》,办理担保手续后,可以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创业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中心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市) 的就业服务中心提出资格审查申请。非本市户籍的,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中心或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市)的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资格审查在申请当日完成。经办银行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现场审核申请人的贷款金额、贷款用途、经营状况、还贷能力,确定贷款发放具体额 度;担保机构根据资格审查和银行核贷意见,2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抵押物和保证人等信息 的真实性,经审查同意担保的,预约与抵押房屋产权人或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合同》,申请人当 日与经办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办理时间最长15个工作日。担保手续办理结束后,经办银 行根据《个人借款合同》约定时间放款。采取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的,还须在担保机构工作人员的 陪同下,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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