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

  在具备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基础上,还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
  1、创业者须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登记注册2013年10月1日以后,有效期在1年以上。
  2、创造岗位新招用本区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本区户籍派遣内高校毕业生,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通过金融机构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按照青岛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且申领补贴时劳动合同正常履行、社会保险正常缴纳。
  3、招用人员不含创业者本人、劳务派遣到用工单位人员。招用原为本单位、关联企业职工的,失业登记时间须满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