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组织关系转入村(社区)党组织的党员,需提供哪些材料?
(1)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居住证明》,党支部出具的《同意接受证明》及《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村(社区)党组织审批表》。
(2)因婚嫁、长期投靠直系亲属等原因发生居住地转移(时间超过6个月),本人无就业单位且配偶、直系亲属原籍在村(社区)的,需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薄》原件。
(3)失业人员须提供街道(镇)劳保部门出具的失业或无业证明。
(4)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
(5)社区两委会议及党员大会通过后的会议记录。
以上材料经落实,符合转入条件的经街道党(工)委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予以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村(社区)党组织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备查,一份报黄岛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