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否还可以享受晚婚、晚育福利待遇?

  2016年1月21日以前登记结婚的夫妇,可依据未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增加晚婚假14天待遇;2016年1月22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夫妇按国家婚姻法规定享受3天婚假待遇,不享受增加婚假待遇。
  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并给男方护理假7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子女的夫妻,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