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病残或死亡的,有没有救助措施?

  对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未满18周岁的病残独生子女家庭每年发放1000元的救助金,直至子女满18周岁。子女康复或子女数发生变化不再享受救助。
  对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病残或死亡家庭,纳入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范畴,每月给予300或500元的扶助金。
  原是独生子女家庭,因子女意外死亡没有再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双方均年满60周岁后,每年再给予1000元的养老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