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保范围
属我区户籍,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我区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自愿参加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法规
属我区户籍,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我区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自愿参加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重度残疾人须携带《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特殊类别参保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1、对参保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并生成档案编号后保存。
3、将《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汇总上报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由街道统一进行审核存档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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