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临时困难救助

政策法规

● 申请城乡临时困难救助须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我区常住户口的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
2、因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困难的家庭。

● 申请城乡临时困难救助需提供哪些材料?

1、个人申请
2、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索引页复印件。
3、青岛市临时困难救助申请表/黄岛区临时救助申请表。
4、低保证复印件/青岛开发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评估认定表。
5、在校大学本科(专科)学生的在校证明。
6、突发事件(火灾、水灾等)的证明、照片。
7、残疾证明。
8、重病医疗费用结算单据。

● 申请城乡临时困难救助的程序是什么?

1、由户主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以书面形式提出救助申请。
2、社区居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召开民主议事会进行讨论,经民主评议同意后,张榜公示3天,无异议的,上报街道办事处。
3、街道办事处接到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代发救助金。

返回上一页

— 技术支持:青岛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