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且合伙人需保证注册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不得以虚假信息注册,否则将被取消推荐资格,公司有权收回一切合伙人权益。
a 由经纪人推荐的被推荐人,不得是经纪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
b 经系统筛查,被推荐人在青岛新闻网无登记记录,否则相应的推荐行为无效。
合伙人需通过青岛新闻网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形式,实际掌握各项目资料、在售产品情况,并真实、准确传播项目相关销售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传播任何虚假信息。
本平台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青岛新闻网所有,用户完成注册程序,便成功加入青岛新闻网,成为青岛新闻网经纪人(以下简称“经纪人”)。推荐人有享受青岛新闻网与活动项目优惠信息的权力,经济人对利用楼盘优惠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青岛新闻网无法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具体时间以青岛新闻网通知为准。
青岛新闻网合作楼盘,以青岛新闻网公布为准。
成功推荐客户成为青岛新闻网经纪人,可使用青岛新闻网二手房房源发布系统免费版(以下简称端口)。推荐人必须在被推荐后10天内到访指定项目,否则青岛新闻网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账号。
经纪人与被推荐人双方经身份认证后,被推荐人必须在被推荐后30天内到访指定项目,并登记个人基本信息;若被推荐后30天内未到访指定项目,则自动过期。
1)推荐人需自行配备上网的所需设备,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相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2)推荐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注册人的姓名、电话、身份证作为佣金结算的对象的凭证。若您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导致不能成功结算佣金,青岛新闻网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的不实性为青岛新闻网所确知,或者青岛新闻网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青岛新闻网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账号,并拒绝您于现在和未来使用青岛新闻网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3)推荐人注册的用户名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能对他人名誉权造成侵犯。青岛新闻网有权收回对青岛新闻网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有侵犯嫌疑的账号。
4)推荐人可以通过青岛新闻网的(需要预约),了解各项目的资料、在售产品情况,并正式、准确传播项目相关销售信息,不弄虚作假传播任何虚假信息。
1)推荐人通过青岛新闻网推荐有购买意向且未曾到访过项目的客户,客户必须为诚意客户,有意向项目,在被推荐后10天内到访指定项目,并登记个人基本信息;若被推荐后10天内未到访指定项目,则端口自动过期。若被推荐后10天内未到访指定项目,则被推荐人自动过期。
2)青岛新闻网会根据青岛新闻网系统的记录反馈推荐客户的身份是否成立。客户记录以电话记录为首要的判断标准。推荐关系成功之后,推荐人可以获得青岛新闻网对接的销售人员的电话。
3)推荐人不能把自己推荐为诚意客户。
4)推荐人可以选择带或者不带诚意客户到现场。
5)推荐人不能恶意推送诚意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的电话号码、没有购买意向的客户,一经发现,青岛新闻网有权暂停或终止账号。
1)客户到达销售现场后由青岛新闻网安排专人接待,客户到场、成交、签约的过程,推荐人可以通过青岛新闻网的查询。
2)被推荐人成功到访并留下联系方式,合伙人可获得现金奖励(税前);
3)被推荐人成功购买青岛新闻网合作客户房源且房屋全款付清到账,合伙人可获得房屋现金推荐奖励(税前)【特价房源除外】;
4)推荐人的佣金均需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劳务所得税,推荐人递交相关资料到青岛新闻网,由青岛新闻网代为到地方税局缴纳税费获取发票后,再把扣除税费后的佣金发到推荐人账户。
1)合伙人推荐成功后,合伙人和被推荐人需在到楼盘销售现场书面确认双方身份,否则双方不享受相应的推荐奖励。
2)结算条件:第一次为被推荐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完成网上备案并办理完毕银行按揭手续,奖励金额***(税前)
1)推荐人推荐成交的客户,如在成交后7日内发现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曾经由现场销售人员接待并登记(以青岛新闻网记录为准,电话作为首要的认证凭证,登记的时间在推荐人推荐的时间之前),则推荐人最终只能获得“佣金收益”的50%。
2)推荐人推荐成交的客户,如发生联名购买,联名购买人在曾经由现场的销售人员接待并登记(以青岛新闻网登记记录为准,电话作为首要的认证凭证,登记的时间在推荐人推荐的时间之前),则推荐人最终只能获得“佣金收益”的50%。
3)诚意客户有多个电话号码,其中一个电话号码(不同于推荐平台确认的电话号码)在销售现场登记过(以明源的登记记录为准,电话作为首要的认证凭证,登记的时间在推荐人推荐的时间之前),则推荐人最终只能获得“佣金收益”的50%。
1)拥有多个电话号码的客户,被不同的推荐人以不同的电话号码同时推荐成功,先确定推荐关系的推荐人获得100%佣金收益,后推荐的推荐人不能获得佣金。
2)诚意客户认购,但最终退房,推荐的推荐人不能获得佣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