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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国际海岸开发商坑蒙拐骗,卖房霸王条款,收取业主每平3600元的装修费之后,拆除样板房销毁证据,32层的楼房不预留暖气管道,业主诉求无人理睬,无奈投诉请政府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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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即墨区滨海路501-5号青岛湾?琴湾。 一、融创在卖房子的时候说在小区建设青岛二中,结果我们买房子了,青岛二中不建了,涉嫌欺诈客户。 二、合同明确规定是每平方米3200元装饰费用,我们要求融创公布装饰材料市场价格、产品规格、型号品牌、融创公司至今不给予答复,有懂装饰的邻居说,每平方实际费用也就700元,融创涉嫌欺诈我们2000多客户。
开发商回复金地自在城虚假宣传,地铁房凭空消失 2019年5月1日金地自在城开盘销售,销售人员说地铁房,地铁六号线在建中,并且有一站海西路站就在楼盘东侧,步行600米,且金地自在城就是高铁商务区的核心(有当时拍的宣传大屏为证),宣称位置不可多得,所以蛊惑我凑钱买了一套,如今看到6号线地铁规划图,并非在建中,而且距离金地自在城距离非常远,距离站点接近3公里,步行需要4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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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开发商还我们一个符合一平米3200元标准的装修。我们交了一平米3200的装修费,但开房商没有按照我们交钱的标准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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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暖问题,未预留集中供暖管道。 2.合同全都是霸王条款,对装修质量全部是零赔付。 3.楼间距太小,不足35米,距离地铁轨道紧62米,不符合法律法规。 4.纸质合同和网签合同不一致,随意插换页,违规操作。 5.精装修房,未交付房子前,拆除样板间,属于违规。 三盛国际开发商恶意欺诈业主,种种行为已构成犯罪。三盛国际开发商得知此事不予回应,导致业主群愤恨不已。习近平总书记党政下的中国各级官员应该是要作为的,希望政府单位站出来为三盛国际受害业主主持公道。现在是网络时代,受害者太多,丑闻传播速度极快,也希望三盛国际开发商尽快觉醒,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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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顾问告知预留集中供暖接口,现得知未留。装修存在霸王条款,未设定不能履约时赔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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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六年,房产证办理仍遥遥无期!位于崂山辽阳东路的鹏利南华项目成了百余名业主的“心头病”。6月20日,青岛新闻网报道了《房产证"难产"六年,鹏利南华项目业主欲依法维权》,之后多名业主致电青岛新闻网爆料平台,除了项目房屋被查封、无法办理房产证等情况外,有业主反映,5年前和鹏利南华签订了商铺托管运营,到现在没有交房不说,当初承诺的返租也没有实现。 对此,鹏利南华相关负责人称,当时与商户签订托管运营合同的公司是青岛锦绣南华商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属于外方股东海运方未按照程序、规定擅自签订。 业主再爆猛料: 鹏利南华商铺“托管”5年 至今未收到一分托管费 市民孟先生看到青岛新闻网6月20日报道的《房产证"难产"六年,鹏利南华项目业主欲依法维权》后,主动联系记者。据他讲,自己在2015年初购买了鹏利南华一处70平米的地上商铺,当时购买价格为30000元/平米,总价约200万元。 “当时售楼处说2016年初就可以建好投入使用。”孟先生说,由于自己工作很忙,也没时间管理这些商铺运营,就听从售楼处建议,将自己购买的商铺托管给了他们,当时说好的租金是按年返还。 然而,五年过去了,当初的承诺成了一纸空文。“房子没有交付,当时说好的返还款头两年以购房款折扣的方式抵扣,后面三年没有任何租金返还,现在连个负责人都找不到。”孟先生说,之前他一直关注鹏利南华的进展情况。包括2015年诸城人民法院和北京密云法院的查封情况。 “因为我有完整的购房收据、材料,当时查封时,是没有我们这一部分业主的。但是受到整体查封的影响,所有鹏利南华的项目都没有什么进展。”孟先生说,虽然自己的商铺没有被查封,但受到整体查封影响,他所购的项目自然也没有进展。 矛盾焦点: 合同签署方是锦绣南华公司 它连续三年列入异常名录 在此前报道中,鹏利南华相关负责人解释,业主现在无法办理房产证,公司业务几近停滞的原因是公司证件、公章全部被外方股东海运公司拿走,公司法人也联系不到,所有的对外业务都无法正常进行。 那么,鹏利南华当初为何签订托管协议? 近日,青岛新闻网记者再次联系到鹏利南华,相关负责人称,鹏利南华内部情况非常复杂,孟先生当初签订协议的公司实际并不是鹏利南华。“他们实际上是和锦绣南华公司签订的托管协议,2015年时,公司已经因为股权和债务纠纷,在和外方股东的海运方沟通,而锦绣南华实际上是海运方在擅自拿走公章、证照之后,未经鹏利南华董事会、法务部门允许,擅自成立的独资子公司。”该负责人表示。 “企查查”显示,锦绣南华公司是鹏利南华唯一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份,法人和董事长由杨希一人担任。自2016年开始,连续3年被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原因均是“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2018年7月,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原因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 律师建议: 可起诉合同签署方锦绣南华公司 对于鹏利南华业主遭遇,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建议其向该子公司维权,其解释为该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此外,该负责人称锦绣南华公司为鹏利南华外方股东海运方擅自注册成立,经营多年,目前鹏利南华也无法和其取得联系。 “我们也希望公司各方股东能够以大局为重,一起尽快梳理好内部问题,共同协商好帮助业主尽快解决问题。”该负责人说,由于海运股东的一系列操作导致公司目前部分资料缺失,正在积极协调工程竣工事宜,希望能够早点开业,保护业主利益。记者通过工商注册等途径均无法查询到锦绣南华联系方式。 不管是公司内部股权纷争还是外方股东擅自拿走公章、证件注册公司,但这些情况均是发生在鹏利南华公司内部,是属于“家务事”。 针对业主孟先生的遭遇,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肖旭靖律师认为,当初孟先生是和锦绣南华公司签署协议,那么如果该公司没有注销,孟先生就可以起诉合同签署方锦绣南华公司来维护自己权益。如果锦绣南华公司注销,他可以在掌握足够证据的前提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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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虚假宣传,装修偷工减料。 2019年11月14日-15日融创对部分业主公开青岛湾琴湾精装样品间。 2019年11月26日,业主代表跟青岛半岛都市报记者一共去琴湾递交给融创“告知函”反映业主们的诉求。 12/2~~12/4 各种媒体纷纷报道琴湾精装房质价不符“琴湾精装房缩水”,“3200元/平方米精装房变“惊喜装房”” 2019年12月5日,融创公司没有任何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措施。 2019年12月13日,200多名业主再次来到即墨融创琴湾售楼处与融创协商解决精装修事宜。商谈无果,业主代表来到青岛市信访局,递交业主们的诉求。 根据信访办的指示业主代表12月17日来到即墨蓝谷房建局和管理局,在房建局的主持下融创同意给业主提供新的装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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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即墨区滨海路501-5号青岛湾?琴湾。 一、融创在卖房子的时候说在小区建设青岛二中,结果我们买房子了,青岛二中不建了,涉嫌欺诈客户。 二、合同明确规定是每平方米3200元装饰费用,我们要求融创公布装饰材料市场价格、产品规格、型号品牌、融创公司至今不给予答复,有懂装饰的邻居说,每平方实际费用也就700元,融创涉嫌欺诈我们2000多客户。
开发商回复详细地址:即墨区滨海路501-5号青岛湾?琴湾。 一、融创在卖房子的时候说在小区建设青岛二中,结果我们买房子了,青岛二中不建了,涉嫌欺诈客户。 二、合同明确规定是每平方米3200元装饰费用,我们要求融创公布装饰材料市场价格、产品规格、型号品牌、融创公司至今不给予答复,有懂装饰的邻居说,每平方实际费用也就700元,融创涉嫌欺诈我们2000多客户。
开发商回复1.装修材料要公示.有监管部门 2.要市政供暖。 废除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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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装修明细化、集中供暖!
开发商回复本人于2014年全款购买该项目的商品房,崂山区辽阳东路12号,合同约定2015年6月1日交房,并签订了租赁委托经营协议,到现在房子没交,房产证没办理,租金不给,希望政府能为我们买房户主持公道,尽快把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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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建二中分校,装修3200的标准一千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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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即墨区滨海路501-5号青岛湾?琴湾。 一、融创在卖房子的时候说在小区建设青岛二中,结果我们买房子了,青岛二中不建了,涉嫌欺诈客户。 二、合同明确规定是每平方米3200元装饰费用,我们要求融创公布装饰材料市场价格、产品规格、型号品牌、融创公司至今不给予答复,有懂装饰的邻居说,每平方实际费用也就700元,融创涉嫌欺诈我们2000多客户。
开发商回复无市政供暖接口,与签合同时置业顾问所述不符。装修存在霸王条款,未设不履约时赔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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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份购买该项目商铺,承诺17年交付,至今该项目未曾动工。17年8月得知该项目早在14年就已被法院查封(青岛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在此期间该项目大肆违规宣传销售,并且政府部门一直未曾制止其违法行为并且隐瞒其被查封的事实(17年8月份之前从未公式过),任其肆意违规销售。至今数百名购房者房子见不到,退款也实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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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有青岛二中,卖完楼没了,是不是虚假宣传啊? 3200元每平方的标准是不是能达到标准啊?从目前看,装修费用连一半也没有。是不是欺诈啊? 请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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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质量差。装修情况与合同约定不相符!远远达不到3200元一平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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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创在卖房子的时候说在小区建设青岛二中,结果我们买房子了,青岛二中不建了,涉嫌欺诈客户。 二、合同明确规定是每平方米3200元装饰费用,我们要求融创公布装饰材料市场价格、产品规格、型号品牌、融创公司至今不给予答复,有懂装饰的邻居说,每平方实际费用也就700元,融创涉嫌欺诈我们2000多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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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有青岛二中的学区房,精装修无监管,不提供具体装修明细,愚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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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款购买了鹏利南华的一个商铺,开发商签的合同明确表示会整体出租,每年返租给业主。 结果这个项目一拖再拖,网签后再无下一步进展。铺子空着六七年没有招租,房产证因为各种问题没有办理,更有甚者,开发商相互扯皮,压根没人提这几年的租金更不要说项目的整体出租。 现在问题就是,找不到人解决问题,商铺无法开业,业主的血汗钱这些年来就这样打了水漂!! 企盼有关部门介入,尽早帮我们解决问题,寸土寸金的地段,一个好好的项目就这么搁置多年,着实令人心疼、让业主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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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创在卖房子的时候说在小区周边会建设青岛二中,结果我们房子买好了,青岛二中说不建就不建了,涉嫌欺诈客户。 二、合同明确规定是每平方米3200元装饰费用,我们要求融创公布装饰材料市场价格、产品规格、型号品牌、融创公司至今不给予答复,有懂装饰的邻居说,每平方实际费用也就700元,这么低的装修费用质量怎么保证
开发商回复我们是三盛2.2期业主。我们在2018年购买了21#-25#高层楼房,不得不说贵公司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违规频出,归纳如下。1、业主有意向购房时缴纳3-5万订金,三盛擅自将首付款的14-15万转为定金,强制业主签订绑定精装修的合同,这违背合同法。2、按市工商局《合同格式条款公示监督暂行办法》,房屋合同采用格式条约的提供方应当在使用该合同文本前通过市工商局网站进行公示,但三盛没有这样做。合同几十页,仅仅在大厅放置了一份公示,合同长时间短,业主根本就无法看懂。3、与业主签订的纸板合同里的所有内容与网签订内容不一致。纸板合同随意插页没有备案,典型的阴阳合同,属于违规行为,合同效力不足。3、作为精装交付的一体化施工项目,三盛在申报预售方案和预售许可证时并未申报精装修的施工图纸、装修标准等技术资料也没有提到装修的施工单位,是三盛自己还是外包给其他公司、是否有装修资质、施工单位是否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这违背了《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4、按照《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预售人向预购人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收存通知单》,预购人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根据业主银行凭证,首付款资金并没有转入监管账户。预购人申请按揭贷款的,建行和农行转入了监管账户,工行(三个户)、交行都没有转入监管账户。5、购房合同中装修价格是每平米3600的精装修,但是临时加上去的装修合同装修单明细问题严重:没有明确标明具体单价以及具体品牌和材料数量;被柜体背板遮挡的部位无墙砖、地砖、石材、地板、涂料等装饰面,柜体局部无背板,影响房屋装修质量;无玄关柜;外窗为塑钢材质,简单装修材料廉价,与每平米3600元的精装标准不符;地暖、水电燃气、管线之类都是毛坯自带,不应算入装修部分。6、合同充斥着霸王条款,例如,合同第17条“全装修达不到附件三约定,0倍赔偿”;合同22条,“交付房屋有工程质量问题,0倍补偿。”合同5、9、12、13、17、22等均为不平等条款。7、基础建设配套不符合国家标准,预售合同中供热配套约定不明确。 7、三盛与业主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中没有对供热基础建设配套的方式进行约定,在装修标准附件三中的重要提示中,表明供暖是地暖。在厨房里标有配备燃气壁挂炉,地暖与壁挂炉分别表述,并且地暖放在重要提示栏内,没有明确表述地暖是使用壁挂炉产生的热源进行供暖的方式,属于供暖方式约定不明。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3号发布的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第8.3.1规定:严寒和寒冷地区宜设集中采暖系统。青岛属于寒冷地区,三盛国际海岸2.2期的供热基础建设配套不应该低于国家标准的集中采暖方式。在合同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该使用国家标准,低于国家标准的商品房应该属于质量不合格商品,业主有权要求业主有权要求修理、重做、退房。
开发商回复2014年买的鹏利南华一楼商铺,至今未交付。答应的交房日期,办房产证日期,返租租金无一兑现。因项目方内部问题违规操作,牵扯到青岛银行方面查封,风险全转移到购房业主身上,正常购买的房子无法交付使用,拖欠的房租无法兑现,请帮忙曝光这个无良黑心涉黑开发商,还上千户业主一个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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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装修质量太差,远远不够每平3000块钱的标准
开发商回复你好,本人在2018年9月份,在青岛胶州区李哥庄镇买的鑫都合苑小区,按照合同于2019年4月30日交房的,我和其他业主多次去李哥庄镇政府,胶州区政府以及青岛市上访维权,但未果。此房房价从当初的4000多一平到了现在9000一平(超出备案价)!从交房日开始已经过了一年了,因为开发商资金裂断了尚未继续施工。用了大半生的积蓄买的房子,现在有房不能住,还还着贷款,请领导为我们做主,给我们一个家,谢谢!
开发商回复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法定交房条件,且拒绝出具经验收合格的证明(交付文件不齐): 1.竣工验收备案表(拒绝公示原件) 2.面积实测表原件(拒绝出示,业主有权索要,有音频) 3.每户管线分布图; 4.住宅使用说明书(合同第十条) 5.住宅质量保证书(同上)等 2、 楼板存在大问题:裂缝严重、漏水严重(有照片、视频为证); 3、 小区公建及配套设施不完善: 地下车库未交付(交付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小区幼儿园在建; 4、 补差价(合同约定按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违约要求业主按包含精装修价格补交; 5、 房屋装修标准不达标(不能说明合同中标注品牌是否用到装修中,按合同第三条每户装修款五十万左右,与贵公司交付的房屋装修差距太大,未提供装修材料来源和明细发票); 6、 实际交付面积与宣传严重缩水(宣传承诺三种户型都赠送明确面积的入户花园和阳台,135的含北阳台);装修与最初样板间差距太大,“精装”变“惊装”(最初样板间已拆,有视频); 7、 公共步梯毛坯交付(全部公摊部分均按包含精装修价格交款); 8、 小区规划设计缺陷突出: 1.东西户敞开式入户连廊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冬季最严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中栏杆玻璃符合要求,实际没有安装玻璃,有验收单为证); 2.同一小区1、2号楼比3、4号楼层多,遮挡严重,与宣传不符; 9、 部分业主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买到了带腰线房屋(销售时宣传落地窗客厅阳台); 10、 阳台处有外排水落水管,占用阳台使用面积,购房时未告知,与样板房以及宣传册不符; 11、 在以上情况下依然强制要求业主先交费后验房。
开发商回复1.供暖问题,未预留集中供暖管道买前销售人员承诺有预留 2.合同全都是霸王条款,对装修质量全部是零赔付。 3.楼间距太小,不足35米,距离地铁轨道紧62米,不符合法律法规。 4.纸质合同和网签合同不一致,随意插换页,违规操作。 5.精装修房,未交付房子前,拆除样板间,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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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我买了青岛即墨的三盛国际的房子,开发商是三盛集团。合同每平3600元的精装修价格,现在实际装修价格和合同价格相差甚远,三盛把不提供装修明细,还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前拆除了样板房(当时三盛置业顾问许诺样板房什么样,交付的房子就什么样),多次沟通无果。买房时候也没有明确告知买方不是集中供暖,只说是地暖,现在实际成了壁挂炉由每家每户自行解决供暖问题,三盛也没有预留市政供热管道,业主苦不堪言。还有合同全部都是霸王条款,牵挂到三盛的全是零赔付,求媒体朋友帮助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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