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5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公告,明确对部分区域松绑限购。
1月5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公告,明确对部分区域松绑限购。
合肥取消限购
其全文如下:
各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关于“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现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实际,因区施策、精准调控,对现行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部分区域取消限购
针对兰州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区域性限购政策进行调整,取消西固区、九州开发区、高坪偏远区域的住房限购政策。
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济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的住房继续实行非兰户籍家庭最多可购买一套、兰州户籍家庭最多可购买两套的限购政策,但不再提供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
二、进一步强化价格备案制度
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指导作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应合理确定申报的销售价格,要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的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和“一价清”制度,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房产部门对拒不接受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
三、实行住房限售措施
对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济区、九州开发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的住房实施限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个人在上述区域内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记簿日期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后方可转让”字样。通过司法裁决、拍卖、拆迁还建、继承、离婚析产等方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不受前款措施限制。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实施。
当然,对于此,不少网友纷纷讨论:
有网友表示:兰州即使限购不解除,满大街的房子也没人买,这样的限购松绑,并无什么实质意义。
但是,有一点,这是2018年首个明确发布限购解除信号的城市。
无独有偶,1月初,南京,合肥也出台了相关政策。
南京:落户更容易了
1月4日,南京出台重磅新政:允许40岁以内本科生在南京可先落户再就业!
南京将调整人才落户政策,允许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以及持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先落户再就业,也就是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就能先落户南京。
也就是说,40岁内本科生先落户后就能获得购房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也可以先落户直接获得购房资格。
合肥:限价放松了
1月3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的一则信件回复引起骚动,网友投诉合肥两个楼面价3000多/㎡的楼盘现在均价涨到2万+/㎡,而今年一些楼面价10000元/㎡左右项目价格却不上!
合肥取消限购
官方回复如下:
我市自2016年11月开始,对市辖区和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范围内的居住用地(含商住用地)实行“限房价、限地价”的土地拍卖方式,要求竞得人办理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2016年10月31日前的同品质、同类型项目最高明码标价备案价格。
具体由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但在2016年11月之前出让的居住用地(含商住用地)没有此项规定。
也就是说,2016年11月份之前拿的高价地,未来上市时售价全都不受限制!
距离青岛限购满一年还有两个月左右的时间,经历了限购、限价、限售等多管齐下的青岛楼市,房价已经不再像2016年、2017年如此疯狂,当然买房门槛也变高……
接下来,是否会有什么新举措,我们暂且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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