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表示,今年在房地产调控方面,将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昨日,山东省住房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2018年山东住房市场将发生大变化,租房的、买房的、棚改的…都涉及到了——

调控:

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设区市主城区适时限贷、限购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表示,今年在房地产调控方面,将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坚持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严格执行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购房资格审核制度,落实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设区市主城区和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限制住房转让,并适时采取认房认贷、限贷、限购等措施。

此外,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或备案制度,鼓励棚改、拆迁实物安置,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配合国土部门,完善商品住房库存状况与住宅用地供应挂钩机制,改进土地出让方式,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供给:

支持房企改建租赁住房 租户同享公积金与落户政策

王玉志表示,今年山东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多主体增加有效供给,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记者了解到,考虑到产权住房和租赁住房市场发展不平衡,满足长期稳定居住需求的租赁住房比重低。围绕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建设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盘活存量住房,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

去年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首批32家住房租赁国有重点企业名单,覆盖山东全部17个地市。在昨天的会议中,王玉志说,今年将培育专业化、机构化租赁企业,支持首批32家国有企业开展长期租赁业务。“通过支持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中自持一定比例用于租赁,支持将商业用房、写字楼、工业厂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支持人才集聚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建设人才公寓(单位租赁住房),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

推行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居住证、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全面实施“两免一补”,保障随迁子女教育“同城待遇”。

除此之外,去年烟台市在山东省率先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推出首批共有产权住房1476套。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由物价等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核定销售基准价格,向购房人出售70%产权,剩余30%产权归出售人所有,购房人共有2年后可按届时计税评估价格增购剩余的30%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购房人也可以不购回剩余的30%产权,与出售人长期共有。在昨天的会议上也提到,有条件的城市结合实际,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保障:

今年棚改开工84.33万套 再创历史新高

过去一年,全省棚户区改造开工80.37万套,基本建成64.68万套,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3.2万套。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906个,惠及居民66.9万套。然而,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仍有160多万户居民住在棚户区,仍有不少设施落后的老旧小区,群众改造愿望迫切。

据介绍,今年我省将实施棚改攻坚三年计划,今年开工84.33万套,基本建成23.72万套,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城市危房改造。“去年,我省76.36万套的棚改任务量,是历史上棚改数量最多的一年,今年开工84.33万套,创下历史新高。”王玉志说。

除此之外,加快公租房竣工分配,年底前基本完成列入国家计划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分配。完善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优化安置房和公租房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提高工程质量,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周边环境和公共服务条件。

与此同时,继续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计划开工40万户,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引导居民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有条件的同步实施节能改造。

山东商报新媒体记者史尚静

山东商报新媒体编辑张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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