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居民办理购房资格查验证明
2017-11-30
一、适用情形:拟在市内三区购买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及因在外地服役将本市户籍迁出的现役军人办理购房资格查验证明。
二、申请主体:本市户籍居民
三、申请材料:(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请表;(2)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3)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4)结婚证;(5)其他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办理地点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总部) 巫峡路9号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一中心 南京路236号-2-3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二中心 重庆南路120号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李沧中心 峰山路117号
网址:www.qdfd.com.cn 咨询电话 826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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