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查询
2017-11-17
一、适用情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二、申请主体:有关国家机关
三、申请材料: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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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查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
六、办理地点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总部) 巫峡路9号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一中心 南京路236号-2-3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二中心 重庆南路120号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李沧中心 峰山路117号
网址:www.qdfd.com.cn 咨询电话 82660001
欢迎使用网上预约平台预约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