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的原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将转为在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内实现,职工在登录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时可自行设置查询密码(即登录密码),现就查询密码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职工初次登录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
职工初次登录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的初始密码为住房公积金职工编号后6位,然后由职工本人通过手机短信获取随机码并验证后,自行设置新的查询密码。若职工因网络、手机安全设置、短信接收延迟等原因未能获取随机验证码,职工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按照自助语音提示设置新的查询密码。
设置的新密码即为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职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查询密码登录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该密码还可用于12329热线及住房公积金自助终端设备查询住房公积金。
获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编号(职工编号为12位数字)的方式如下:
1、职工持联名卡到所属银行自助终端设备或柜面查询。
2、职工持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意管理处查询。
3、职工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查询。
二、查询密码的再次修改。
1、职工可登录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后,在网厅内再次修改查询密码。
2、职工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按照自助语音提示再次修改查询密码。
三、查询密码的重置。
若职工忘记查询密码或无法修改查询密码,可进行查询密码重置。职工可在网上营业厅“个人普通版”登录页面,点击“找回密码”,使用原先登录验证的手机号,通过手机短信获取随机码并验证后,重置新的查询密码。若职工原先未使用手机随机码验证方式获取的查询密码,职工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任意管理处重置新的查询密码。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委托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代办。
四、查询密码的保管。
职工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查询密码、随机验证码,在任何情况下不应以任何方式将查询密码、短信验证码提供给任何人。若因查询密码、随机验证码泄露丢失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职工自行承担。若因职工使用查询密码有意或无意泄露他人住房公积金信息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职工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