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网厅商贷提取业务办理范围的通知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网厅商贷提取业务
办理范围的通知
各处、室,各管理处:
目前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和农业银行青岛分行的住房公积金网厅商贷提取业务程序开发、测试和试运行工作已经完成,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7月17日起,正式开展因偿还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农业银行青岛分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使用公积金网厅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有关业务办理规定、业务操作规程和具体操作事项等按照《关于开展因偿还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使用网上营业厅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青住金字〔2017〕1号)文件规定执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