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北京市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腾退和修缮工作中,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对完成腾退的房屋应及时恢复胡同四合院原有布局。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乌梦达、樊攀)记者日前从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了解到,北京市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腾退和修缮工作中,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对完成腾退的房屋应及时恢复胡同四合院原有布局。

据介绍,直管公房是指通过接管、收购、新建等方式形成,在市、区两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政府授权的单位名下的公有房屋。

《意见》指出,直管公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直管公房,严禁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

为积极推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腾退和修缮,北京市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承租人申请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并由经营管理单位收回的,经营管理单位适当给予承租人货币补偿。承租人交回使用权后,可以申请购买北京东城、西城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或承租公租房,符合条件的优先配售配租。对完成腾退的房屋,经营管理单位应及时恢复胡同四合院原有布局。

此外,北京市将改善长期居住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自建房内居民的居住条件。对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有本市户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正式住房,自愿拆除自建房并将户口迁出的,可由北京东城、西城区政府直接配租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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